Re: [情報] 第五屆陽明盃報名開跑

作者: lin210 (ㄎㄎ)   2010-04-17 10:19:54
章程修訂
滿額處理
在審查資格後,若團體組報名人數已達一量級之最大上限,將依原章程滿額處理之辦法1.
,團體組優先錄取,則個人組部分將全額退費,團體組報名部分將依報名時間順序決定何
者有參賽資格。但若一單位報兩隊的時間順位,一為上限名單內,一為上限名單外,例如
第16、17順位,則該單位僅一隊可參賽,但其單位可通知主辦單位,更改該量級之參賽名
單,決定何者參加該量級比賽。
而最後的抽籤決定比賽資格將不進行。
PS 因發現有些選手是以無單位個人組的方式報名,但實際上他們是3-4個人一起從同一地
點寄的,其資格符合團體組的報名資格,但因為不是道館或是社團等單位,所以無法使用
團體團報組的,所以,在此宣佈,像這種情形,可允許自創隊名填寫至團體組團報報名表
,但是通訊地址等資料需填寫正確,以讓大會隨時能與您保持聯絡。
若已寄發報名表者,可通知大會修改報名表,而報名表寄達之時間則是依未修改前之時間
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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