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ny.im/v3l違反店規公告TOS,的確大概率會吃麵到一半轟出店外,順道網路公審和媒體轉播。用戶花錢吃麵,損及權益當然可以提告。服務不周,告。麵太燙燙到口,告。地板濕滑滑倒,告。只要損害用戶利益,為何不告?不過樓上大大點到一個關鍵。為何別人不會入店消費,而套牢上門用戶見獵心喜,自認賺到,順道點一份涼品楊桃沙?你以為的裹腳布,其實真相是掀開套牢用戶的遮羞布,讓殘酷現實敲響這些執迷不悟的套牢用戶。又在說教,廢話連篇,關我啥事,反正片面修改菜單標價,碗麵吃飽再續碗還要加價,免費小菜一碟不能多拿,清湯不能喝到爛醉,損害用戶權益,不用客氣,直接提告。一告,二告,三三上訴,看他們怕不怕。沒吃單純喊燙:鄉民日常,拉板凳看熱鬧,有趣有趣,但不是幸災樂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