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管婺媛╱台北報導】
為了留住優秀外籍人才,內政部將放寬外來人士入出國與居留定居相關規定,讓未來來
台工作外籍人士並取得居留許可者,入國後申請外僑居留證的期限,由十五日延長至卅日
;並取消外籍人士永久居留者在台需住滿一八三天的限制。此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
隨同外籍人士申請永久居留。
人才荒成為近來社會各界熱切關注焦點,為了配合經建會「育才、留才、攬才」政策方向
,內政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外來人士入出國
及居留定居相關規定。內政部表示,修正草案於部務會報通過後,將立即陳報行政院,並
於審查通過後,送請立法院審議。
此次放寬內容包括,外國人取得居留許可者,入國後申請外僑居留證的期限,由現行的十
五天延長至卅天。
而目前外國人可申請我國永久居留者,除連續五年居住超過一八三天外,還需因工作需求
等條件,或是對我國有特殊貢獻、高級專業人才、國際比賽首獎或投資移民等。移民署參
考鄰近各國相關法規,認為規定過於嚴格,因此放寬一八三天限制;但基本居住天數尚在
討論中。
此外,現行法規僅限外籍人士本人可申請永久居留,配偶與子女被排除在外。為了增加優
秀外籍人士來台意願,此次修法也新增優秀外籍人才(如投資移民、高級專業光電科技業
人才等)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可隨同申請永久居留規定。
為吸引在海外出生子女歸國,修正草案中也取消對國人海外出生子女年齡限制,讓這些子
女持我國護照入國後,可申請居留或定居。未設戶籍的海外僑民,也可不需申請許可或在
入國時申請許可,以便利僑民返國。
出處:
http://tw.news.yahoo.com/%E5%A4%96%E7%B1%8D%E4%BA%BA%E5%A3%AB%E9%85%8D%E5%81%B6%E5%AD%90%E5%A5%B3-%E4%B9%9F%E5%8F%AF%E6%B0%B8%E4%B9%85%E5%B1%85%E7%95%99-213000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