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注意到長照議題,關於稅收制或保險制,我也不太了解啦
可是看到民進黨說,長照人才不足,可將外籍配偶納入長期照顧人力培育計畫,
增加長期照顧服務潛在人力資源。
還有培養大專生啦
我想姊妹們不見得願意接受這樣的安排吧
既然嚮往嫁過來有較好的物質條件、家庭生活,如果又是擔任看護工作,
和我們在家鄉的姊妹們有何不同?和外勞的差別在哪啊
而且我公婆就照顧不完,要去工作也是幫忙做生意、給人家請
做照護工作已經是本份了
會想接受培訓???
我還比較希望能開放其他就業
大家覺得呢
感覺我沒有同意就被列入培育對象
這是政策在亂挑人嗎
外配有點被濫用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