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一票可以決定大家要什麼,這叫選舉
2000年,2004年阿扁贏了,泛藍很不滿,但接受了
為什麼?因為大家有個共識,
那個共識便是,大家透過公平的投票參政
用自己的選票選擇國家的領導人
不管結果如何,大家都要接受公平競爭下的結果
在這樣的共識底下投票
才能達到多數尊重少數,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
今天代議政治的前提是多數決定的事
至少要能取得社會普遍能接受的共識之下的決策
在先進的民主國家,如果重大政策無法取得社會共識
那麼通常就會利用倒閣、公投等手段取得最新民意
這樣才能得出一個社會普遍共識,真正解決問題
民主最高價值不是少數服從多數,
取得社會能接受的共識更為重要,
因為有共識才沒有怨懟
無論好壞大家都一起承擔,一起面對,
可以避免分裂的社會,
這是我這次服貿事件以來最大的感想
各位台灣民主的先進們,
台灣還沒有一套能服眾,能建立共識的公投法
這是我們目前最該努力的目標
這也是解決近期以來所有紛爭最重要的拼圖
我甚至要不客氣的講,反對一套服眾的公投法
便是反民主,反自由的惡人
在總統已經能夠直選的今日
我們下一波該重要關注與爭取的權力
便是一套社會普遍能接受的公投法
任何黨、任何人只要反對這樣的公投法
不管他講得再好停、長得再帥再漂亮
我希望大家也不要支持他
自己的民主要自己拼,
公民要取得公民該有的權力
台灣加油,大家加油,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