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大所說的應該是只有債券基金適用,對吧?假如是美國股票基金~不管註冊地在哪~都免不了30%的稅~註冊地美國的話~~上市公司票息給基金公司(法人)不課稅~但是基金公司配給非美投資人時會扣30%稅註冊地在盧森堡是美國公司票息給基金公司時就先預扣30%然後盧森堡到非美投資人這段免稅~~我看元大標普500也都是免不了30%的稅..
http://etffinance.blogspot.tw/2016/04/500etf-00646.html可是為何我以聯博高收債來看~美國註冊10年年化報酬率8.17但是盧森堡註冊採(I2)經理費1.15較低的年化績效也只有6.42%照理講經理費美國註冊0.85%和盧森堡1.15%年化績效不該差太多同樣的安聯也有類似的情況~~美國註冊和台灣買的盧森堡註冊如果以高收債基金配息可以免稅的說法成立的話~那績效應該是很貼近~可是事實上~如果用高收債在美國的比重去回推~似乎投資在美國的高收債配息的部分~都是有被課30%的不然沒道理~盧森堡註冊的年化報酬率差距會遠高於經理費差距剩下能解釋可能是~美國債券配息到底是不是用資本利得賺取和是不是列為QII.如果不是這兩者的債息可能就會被課稅以目前數據去分析~~債券基金配息有很大部分可能都不屬於QII所以才會導致美國註冊和盧森堡註冊的差距~安聯的部分高收債的比重較小~所以美版和盧森堡版差距較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