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239/5953630
時間:2021-12-11 01:09
經濟日報 /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2.內容:
民眾透過銀行買基金、債券或其他商品,金管會擬同意信託公會提案,改用「投資組合」
而非單一標的檢視是否越級投資,民眾未來可部分配置在超過自己風險等級的標的,但不
能超過投資本金30%。
信託公會建議適合度,也就是民眾的風險承受等級與商品風險等級是否適配,改用投資組
合而非單一標的來檢視,對共同基金投資人將是一大福音。
銀行銷售的理財商品多採信託架構受託投資,共同基金部分,因為銀行不希望基金公司看
到客戶名單,更是全部採用信託架構。
據信託公會自律規範,銀行受託投資前,必須辦理KYC(認識客戶),把民眾的風險承受
等級至少分成三級,而且不能越級投資。
假設有人被歸類到穩健型,就只能投資商品風險等級屬於保守型或穩健型,不能投資積極
型的標的。
為讓投資人有更多選擇,加上採取投資組合而非單一商品來評估風險已成金融市場趨勢,
信託公會向金管會提案,建議改用投資組合而非單一商品來檢視是否越級投資。
改用投資組合檢視後,民眾可把投資本金最多30%配置在超過自身風險等級的商品,因為
只占三成,從各標的加權平均計算結果來講,並不逾越民眾的風險屬性,仍然符合金管會
對於「不得越級投資」的要求。
信託業者表示,金管會傾向開放業者可用投資組合來檢視是否越級投資,但要求該次投資
全部標的,必須同進同出,或全部等比率贖回,因而未來實施後,預料銀行會用套裝型商
品搶市。
例如,銀行事先幫民眾配好,加權平均後,符合該人投資屬性的方案;或是,先分好商品
的風險等級,讓民眾在有限的範圍內挑選標的,無論怎麼挑,加權平均計算後都不會超過
該人的風險屬性。
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表示,金管會2019年提出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
務管理辦法,對高資產客戶的適合度評估,就是在「整體投資組合」的基礎上進行。
適合度評估改用投資組合檢視後,對一般投資人來講,可比照高資產族群,享有資產配置
的彈性,進而創造較高的獲利空間,也可吸引境外資金進來,提升金融業的商品創新與管
理能力,對民眾權益及金融市場發展,具有正面積極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