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erk0204 (Saxon)
2018-03-03 03:14:28前言:
關於"轉錄文章及引用他人言論"之相關水桶疑問
既然引用他人之文章或言語論述並發佈至特定看板
代表已充分了解其言論之意涵,並非出於誤認或僅為懷疑
即為"明知",也就是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至於是否"故犯"端看其文章內容或版上言行舉止來判定
舉例來解釋:
例1.某甲在菸版轉入戒菸文或推噓文引用孫越叔叔說的「快把菸戒了吧..」
接著某甲在底下說:「這是孫越叔叔說的 不要水桶我 這不是我說的」
某甲能藉此開脫鬧版之水桶嗎? 當然不行
例2.某乙在女版轉入仇女文或是推噓文obov:「台女母○母○夜裡哭哭」
接著某乙在底下說:「這是教主obov說的 不要水桶我 這不是我說的」
某乙能藉此免除亂版之水桶嗎? 當然不行
另外回應一下: → MayBeSoft:
先a一下人家的文章,zkow很理性懂得規矩,且也很明白網路禮儀
進入主旨:
1. fishbigman 刻意轉入引起本版紛爭之文章,刪文及加重水桶 3個月
文章代碼(AID): #1QcC2kGI
首先從其推噓文內容可知該君已明白本版板規,從其編輯紀錄可見
→ fishbigman: 為什麼轉貼會被水桶? 有違反甚麼嗎 03/02
※ 編輯: fishbigman (118.163.224.37), 03/02/2018 12:20:47
另經版友檢舉,該君為勇黑勇酸,如列: https://imgur.com/VlQHs1C
觀NBA總版亦有聯盟對於此爭議判決之[新聞]論述
論其意圖僅出於討論,自無信賴之餘地
本版亦有版友發文規勸,文章代碼(AID): #1QcCLFdl ,惟仍無動於衷,加重水桶
既網路上查得資料,如列:https://goo.gl/5p9osp
見該君已長期使用PTT近10年或以上
綜上可知其非僅出於誤認或僅為懷疑,屬於明知故犯,實不可取
其舉止已造成本版管理上困難及本版使用者上不便,實屬刻意亂版,加重水桶
如果想研究聯盟的判決是否真的公平,請去BASKET-RULES 版
或是NBAEasyChat basketball 都可以
如此拙劣的借刀殺人手法,何以非得版主出來公告周知
下次再犯水桶加倍,文章劣退
2. 攻擊勇士球員 水桶半年
文章代碼(AID): #1QcC2kGI ,前言已討論過,此不贅述
推 fack3170: 我不是姆迷也不是勇酸 但KI說的好 zaza就是髒 別 03/02 11:42
→ fack3170: 水桶我啊 03/02 11:42
3.禁止在本版濫用無關主旨之推、噓文 水桶 1個月
文章代碼(AID): #1Qb32lcq
推 jacklin515: 笑死要人家收假回學校 勇迷才是最多國中生粉絲的球隊 03/01 04:54
→ jacklin515: 吧哈哈 03/01 04:54
請來信舉證"勇迷才是最多國中生粉絲的球隊"不然視同捏造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