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推文思緒有點亂,直接手機發文回一篇
排版凌亂,多多包涵
這篇單純就薪資角度談為何Draymond Green不會在今年夏天,甚至明年夏天就與勇士延長合
約
先看Green在今年/明年夏天就提前續約的情況
Green
18-19薪資為17.5M(合約第四年)
19-20薪資為18.5M(合約第五年)
若於今夏延長合約,普通延長合約的起薪為前一季(19-20)的120%
而延長年限最大為5年(包含現有合約),所以最多能夠延長3年合約,包含現有合約2+3年。
20-21 22.2M
21-22 24.0M
22-23 25.8M
23-24 N/A
延長合約總計,3Y/72.1M
總計18-22球季,5Y/108.1M
若於明年夏天延長合約,由於現存合約剩一年,因此能夠延長四年合約,但起薪一樣是前一
季薪水的120%
20-21 22.2M
21-22 24.0M
22-23 25.8M
23-24 27.6M
延長合約總計,4Y/99.7M
總計18-23球季,6Y/135.7M
再來,Green下個球季(18-19)打完後
,年資7年,剛好符合DVPE的條件(年資7或8年,合約剩餘1-2年)
DVPE最多延長6年(包含剩餘合約年)
因此若是Green在18-19球季能獲選
1.年度前三隊
2.最佳防守球員
3.MVP
那麼明年夏天他不僅具有DVPE的資格,也符合35% max的標準
因此Green如果在18-19球季取得35%資格,與勇士簽下的DVPE有可能長這樣
20-21 39.2M (20-21薪資上限預估112M)
21-22 42.3M
22-23 45.5M
23-24 48.6M
24-25 51.7M
延長合約總計,5Y/227.4M
總計18-24球季,7Y/265.4M
DVPC同理,只是必須年資8-9年,而且因為是簽約而非延長,所以最大年限是5年。
Green若是於19-20,也就是合約的最後一年,年資第8年滿足了上述35% max的標準
那麼他同樣能夠在後年夏天與勇士簽下與上述DVPE 35% supermax相同的合約金額。
看出來了嗎?
簡單來說,Green有"兩年"的時間去爭取他的35% max的資格,一旦達到條件,那麼他與勇士
談判的立基差別就與提前續約差別甚大。
就算就算Green在那兩年都沒辦法獲得資格好了,那麼合約結束後年資8年的他一樣能夠靠著
鳥權
與勇士簽下最多5年,30%起薪,8%漲幅的新合約,長這樣
20-21 33.6M (20-21薪資上限預估112M)
21-22 36.3M
22-23 39.0M
23-24 41.7M
24-25 44.4M
延長合約總計,5Y/194.9M
總計18-24球季,7Y/230.9M
而與非母隊球隊簽約則長這樣
20-21 33.6M (20-21薪資上限預估112M)
21-22 35.3M
22-23 37.0M
23-24 38.6M
24-25 N/A
延長合約總計,4Y/144.5M
總計18-23球季,6Y/180.5M
所以不管怎麼樣,除非經紀人腦袋故障,或者Green真的對勇士有愛到願意犧牲4年約44M的
薪水,不然他沒理由在這兩年夏天就延長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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