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 for 屢勸不聽且視資安為無物者 X 1

作者: JL46 ( (′皿`)y-~ )   2018-11-03 23:03:44
rz5566君,事已至此...你是否確實詳閱本板板規5-1條明文規定(superme0678條款),
以及上篇公告文 ( #1RsqOazW )所述內容,你若無此心意去了解,小的莫可奈何...
但是維護本板板友的資安問題以及其權益等項,這部分小的絕不能坐視不理、等閒視之...
誠如本板板主-hyperfrog(佛辣哥、推推蛙),他老人家在上一篇公告文( #1RsqOazW )
底下,透過推文進行簡潔且清楚的說明...
======= 有勞佛辣哥(推推蛙)板大他老人家簡潔且清楚的說明,我們謝謝他。 =======
推 hyperfrog: 有毒、大量商業廣告、無法觀看可疑的,原則上都禁止提11/02 16:23
推 hyperfrog: 供。 11/02 16:23
======= 有勞佛辣哥(推推蛙)板大他老人家簡潔且清楚的說明,我們謝謝他。 =======
辦理此案的因由已敘畢,板僕依本板板規第5-1條論處量刑,以及加重其刑的結果為:
「rz5566」永久水桶!
經查批踢踢「永久水桶」的目前刑期上限為7,016天(約19.22年),日後系統針對
該項懲罰,調整其上限期間,本板板主群得視當時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修改,以上報告。
作者: hyperfrog (gugo)   2017-11-02 16:23:00
有毒、大量商業廣告、無法觀看可疑的,原則上都禁止提供。
作者: alicelee1218 (蛋)   2018-11-04 02:04:00
永久水桶會不會太重了點?
作者: hyperfrog (gugo)   2018-11-04 14:47:00
可疑連結如果出問題,散佈速度極快。電腦、手機中毒、個資外洩都是家常便飯。何況印象中前板主時期已有警告過,如今警告又再犯。這隻已經是分身了吧?原則上分身再犯水桶加倍處分,所以應該桶到下輩子,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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