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過了一個禮拜了 回報一下進度
1.有關鬧版罰則與鬧版的定義
目前根據版友的討論,可以由下列幾種方式定義鬧版
a.以此文章被噓達到特定曾度(例如七天內X5)
b.版主收到的檢舉信+版主自由心證
c.公審制度(檢舉達到一定數量後交給版友投票決定)
然後關於挑釁的部分,目前打算維持目前的判定方式:
以版友主動檢舉+版主個人判斷
2.有關分身條例
目前對於分身的規範有可能新增以下幾種
a.分身就完全視作不同於本尊帳號,累犯皆為獨立計算
b.本尊水桶時若分身再犯,則記本尊累犯並分身同水桶天數,並將其新增不受歡迎名單
c.分身直接同本尊水桶天數
至於分身的判定目前主要是由查IP,或是本人承認為主
3.有關實況文
有版友來信希望說可以順便規範實況文,目前考慮的狀況是一天限制一篇實況文。
如果自己要發新的實況文時,要先自己刪除上一頁之前的自己實況文以維持版面清潔。
4.招募副版主/小版主
礙於好像沒有人想當第二位版主,所以來招募個副版主/小板主,可能負責專門發置底
文或是翻譯文,或是更進一步幫忙判斷一下站內信檢舉是否受理。主要是多一個人可以
討論水桶的判決我會比較安心。
我會在禮拜一(6/12)辦投票讓大家表決分身條例跟鬧版的判定。在禮拜日23:00之前有
任何想對於分身條例或鬧版定義新增的建議仍可以在下面回文。
然後之後如果有人想要改動板規的哪部分都可以站內信我,我會定期丟上來讓大家討
論,感謝各位版眾的參與。
作者: Deadwater 2017-06-10 00:54:00
如果真的從去年到今年都忙到分身乏術,是不是有個選項叫做選新板主然後交接而不是找工具人來攤工作量?
作者: Deadwater 2017-06-10 00:57:00
板務要事在閒聊串寫兩行,不被當一回事不是很正常嗎...
個人建議是罰則7天起跳,需要加重就直接2倍以上了然後看你要不要一個月以上直接永桶啦都能讓你開到一個月以上了也不需要太客氣然後什麼周年慶和暑假期間考慮直接加重罰則
作者: Deadwater 2017-06-10 00:58:00
那是共事期間板主間的私信內容,好像一直很忙碌啊
一個月以上叫重罰嗎,我在某版討論版務被桶半年勒XD
作者: Deadwater 2017-06-10 01:00:00
是喜歡收集重罰的朋友
本版流量也不算小了,三天兩頭就要買雞排一個PTT版能被其他社群整天看笑話覺得無所謂也是OK啦
作者: Deadwater 2017-06-10 01:06:00
感覺真的是滿無關緊要的事啊.. 你這麼重視看板名聲那還不出來參(ry
1的話我是覺得ab並行比較好啦 尤其版主自由心證不可刪除
公審出大事倒不是重點 是緩不濟急 從發現鬧版>投票>計票>處理都不知道多久了 人家搞不好都鬧完拍拍屁股走了
第一次選的時候我報了沒上啊,他要超得那段時間我沒空(?
話說看了一下組務,PTT好像沒有小板主這設定唉大大我眼殘的話請指證
不過會搞到公審,也代表他扯到版規旦書沒辦法處理就是小版主可能像是版主認可的吧,有些版有看過
公審花時間,而且你來個某Azt_r之類那種名人就毀滅啦
我是覺得意義不大啦 畢竟很多人來來去去的 而且很多人會被既定印象牽著走
然後你最好補個例外條款,緊急情況下經版主群全數同意
作者: Deadwater 2017-06-10 01:19:00
除了精華區整理權限之外,小板主副板主好像都是不存在於站規中,各看板自己依需求創設的制度
系統不存在,但站務(不是版務)還是會被版主告知的樣子
其實也可以同樣掛版主 只要協調好新上任的以輔助原有版主為主要工作就好吧?
再補就好吧,GBF版又不是像馬路十字路口一樣天天有案件
那只好先討論版規的cover度了這串只有針對分身和鬧版的大方向而已,心證可能性較高
其實最現實的就是大部分的問題都是要等他發生過才知道所以各種規範才會修個沒完w
作者: Deadwater 2017-06-10 01:33:00
所以抓自己久遠前訂的板規bug其實也不是多矛盾的事還在任的板主本來就常常在修訂板規,不過卸任之後還講話就會被解釋成批鬥找碴,我只能說是很妙的邏輯
卸任後要抓bug當然是OK,但請向現任以提出建議方式來做已經不在任了,就和其它網友一樣,發bug報告給現任的吧
作者: Deadwater 2017-06-10 01:37:00
我是用提案方式啊,那時候你還沒在這板活動呢
作者:
sopare (手帕)
2017-06-10 01:38:00抓bug應該是直接說某地方有bug 提議該怎麼修正 而不是直接對bug戳下去吧?
作者: Deadwater 2017-06-10 01:39:00
啊,我是在說3月的事件不是六月這起較近的事件反正已經送交組務,這邊也沒什麼好再講了
作者: Deadwater 2017-06-10 01:41:00
是說Lv52那串曬卡的roywow後來沒進桶?
作者:
sopare (手帕)
2017-06-10 01:41:00沒人檢舉吧?
作者:
sopare (手帕)
2017-06-10 01:43:00說到檢舉,是否該設個檢舉時限? 超過多久以上沒人檢舉就當作大家都接受這樣?
這樣變成版主要親身去考古做時間記錄就是了,增加工作量現行沒太多人出來抗議就不用動吧
作者: Deadwater 2017-06-10 01:45:00
那類似抱怨的推文算檢舉嗎?
作者:
sopare (手帕)
2017-06-10 01:45:00不然以目前板規來看 如果有人要翻舊帳會很麻煩吧XD
作者:
sopare (手帕)
2017-06-10 01:47:00不過這樣說的話 怎樣才算"檢舉"也是該寫明? 例如私信才算?
作者: Deadwater 2017-06-10 01:47:00
你如果早一點在這個板活動應該有滿多機會護航我 (遠目)
作者: Deadwater 2017-06-10 01:49:00
私信檢舉這制度不是最近在某大板剛被熱烈討論嗎
作者:
sopare (手帕)
2017-06-10 01:50:00西洽是因為有另一個專門的板務版 但這版沒有
作者: Deadwater 2017-06-10 01:50:00
前幾天的板規討論不是還要加個檢舉數人頭制度?
作者:
sopare (手帕)
2017-06-10 01:51:00也是有些版明定檢舉文要直接發在版面上 但就我所知 檢舉文
作者: Deadwater 2017-06-10 01:51:00
有些規模不太大的板是直接板規底下推文當舉報區使用
不同版做法不一定適用這個版巡推文先不管合不合理,你是要版主每天都花幾小時來看
才剛說又不是天天有案件,我看閒聊串又可以買雞排了UCCU
警察是有拿薪水的,版務拿了什麼,FKHR的簽名照嗎
作者: Deadwater 2017-06-10 01:53:00
老早就說過了 你如果要守護這板的安寧或對外名聲(?)
作者: Deadwater 2017-06-10 01:54:00
最理想的方式就是找到個名目永桶我
本尊水桶期間,經檢舉以分身發言者,若查證屬實則永桶某版版規,你這麼想來個渡邊條款也是可以啦(?
事件就不是那麼大了,你一直把它挖大,我真的幫不了你..本來只有幾個和你有仇的上來酸一下,現在真的火燒森林
作者: Deadwater 2017-06-10 01:56:00
你看,這不就快超得到一個板務人員了
就算當天認為我火上加油,那也是當天的事,今天回鍋幹嘛
1B 2C 實況文一天一篇 並 一頁內沒有才可再發一天一篇 一頁內沒有自己其他實況文才可再發實況文當版務本來就是自願的 不是欠誰的 還是給願意的人自發雖然就算是這樣也是會遇到好像欠誰一樣的情況另外再建議 有違板規後又抓到分身 給使用者自選帳號其中一個列入不歡迎名單 如果在本版推文 就直接桶出去不是八卦版 不用有網軍帶風向有很多個分身 就留一個其他出去
我昨天是有參考其他版的方案給了杯特一個提案啦不過因為很針對性,畢竟本版目前分身問題的也才(轉頭看要不要PO上來就看他了
基本上分身帶風向也不是很嚴重問題真正造成問題的目前似乎只有一人.他自己都說 為了版好最好找到名目永桶他怎麼會有這種自討水桶 被桶又要去申訴的人啊www我想板規部分 應該不用為了特定人 搞XX條款之類的大改畢竟大部分版眾都很自律 不用特別甚麼都要管
基本上,版務們也都相信版眾自律啊問題就是有人會去非洲區曬卡,會有人的分身引起爭議如果不是這些事情,幹嘛板規越寫越長?我舉隔壁星座版為例,原本也是沒規定轉農場文的後來就是因為有人開始轉農場文洗文章才開始有所限制
再者,若水桶定義是禁言處分,但對於分身無限制A帳號被桶,他開B帳號上來繼續發言,試問水桶意義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