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版友檢舉
#1Poz8UeU 七天內超過X3 鬧版
根據版規三.b初犯水桶三天
有問題請站內信我
感恩
哇賽,雖然我覺得那篇炫耀很無聊但是不覺得算是鬧板麻,總之交給當事人決定要不要申訴了,檢舉的蠻有事
嗯,當初這建議是參考其他版的作法提的然後提的人是我
整個版面都是徵人文章 給他炫耀一下戰術是會怎樣...
作者:
poor147 (等等,我先穿褲子)
2017-09-29 11:41:00那篇文章 推文人數都比駐板人數多了...
作者:
agus1007 (so Nasty)
2017-09-29 11:56:00至少板上的徵人文沒有內容廢到笑還會嘲諷其他玩家的啊
文章內容算是沒有廢到笑 但是心態... 很紅(?)
那篇如果拿掉前幾行可能就不會被噓到X了不過看他後面回文也沒有很在意被噓就是了
覺得他很想紅啊,上次古戰也在置底跟巴哈發類似的文。
假設把這篇噓到X3的話也會成為鬧版檢舉對象嗎?又或者那篇被推回X2或以下的話鬧版判定會消滅嗎?
咦對耶,如果某人免洗帳號跟親友團很多針對性洗到X3
這上次在說這條時就討論過了,先相信網友吧不然鬧不鬧版又變成心證問題,像友版一樣版主被弄爆
作者:
lav1147 (檸檬æ±åŠç³–多冰)
2017-09-29 13:15:00雖然他那篇很無聊,不過也不能算引戰吧,比較像看笑話
雖然我也不太相信那串怎麼會變X4,我也覺得沒啥好噓的
有個某網上遊戲版,就是全都給版主定奪結果版主一個一個換來換去因為幹聲真的很大
而且目前GBF和其他版類似都是到達特定標準可以啟動版主
方便好用但...... 伏字部分夜夜你自己想一下吧
有人就是很閒愛嘴版規有洞,都跟你講自由心證和檢舉各半了,有意見你怎不回來當版主。
就有某些人愛鑽洞才會搞的每次下判決爭議一堆,好像某個人還跑去上訴喔。
如果你要說親友團噓到X3還被桶,那是版主判斷有問題(聳肩
總之,先相信網友吧, 我相信這些噓都是眼睛雪亮不是繞人
是說這條還有附帶的投票不就是為了處理當ナベたん問題而產生的嗎
不知道ナベたん是什麼你可以去點一下團員列表啊 XD
hollowland所以當初才沒寫死X3直接桶,這樣會出事情
把啟動條件寫得像是決定條件.... 是我太敏感嗎囧
不過我覺得杯特你那個寫法確實跟我當初提案的構想有誤會文字上最好再抓一下
說真的投票出來的東西又不服,我也不知道怎辦每判一次都再投一次票嗎, 沒完沒了吧
我是覺得渡邊這個質疑沒啥問題啦,確實文字漏洞(聳肩文字上寫明確點是啟動條件而不是判定標準就解了
我不知道你進來說這幹嘛,把整件事導向對人不對事嗎..別這樣, 就事論事, 有別的不爽另開主題吧..
翻譯:這條當初是我提的,但他可能以為是我原本要提的另一
就是那個吧,有些美少女自稱會用自己的名字,類似那樣
幹嘛要把條款加上起因是誰的,如我上面寫的,曬卡條款有人記得第一個是誰曬的嗎
那是當初我和杯特開玩笑的,我對他可沒這麼大的仇恨(聳肩
所以wata你麻煩說白話文好嗎... 讓人可以知道你想說啥
其實我確實還記得有幾個版規是因為誰弄出來才追加的XD
你會先被黑到發亮,但你要直接選我倒是樂見其成不然你每次質疑完下面就一串人要抓馬也是很煩躁XD
我是希望多一點人出來選 然後挑一個啦 只有一個人的話就要設置反對票惹 會很傷人
1. X3或檢舉信五封是可以透過組織行動簡單達成的(後者尤容易)
2. 板主心證判斷鬧版的合理性:這篇(新條例首判)即產生疑慮
我覺得為什麼要一直假設是組織噓勒而且又不是噓了就成功了, 版主會判斷噠
雖然我覺得公告不要如此惜字如金應該是可以降低爭議程度的
因為之前某次版上大亂出現很多感覺不是GBF的玩家跑來噓
這1.2.加起來是板主有沒有參與都會中槍的恆真命題耶
整個版在製造現任版主的困擾和工作量的人也只有前任版主。
1.是版主沒參與 暴民化 2.版主有判斷 版皇化 欸?
就... 感覺像是個 你相信神有加護於你嗎的異端審判
To夜夜 你沒想過除了鬧版的「成案標準」外明確定義「鬧版」是何種行為就能大致解決問題了嗎
還請詳述,你這提案我之前想過但發現定義這個漏洞超多
先規範合理使用者行為再找出反例,你去找大板板規一狗票範例可考不然就等哪天我寫在參選政見中吧(x)
嘖嘖,你這答案我好想退貨= =來點有建設性的好嗎= =+
退貨(1s大板鬧板定義一堆板主裁決有問題去上訴的好嗎
簡單反例常見的寫法包含無關版旨/無意義文章/筆戰等(略但這種寫法最常見的問題就是發生上述以外的情況無法處理而且光最常見的"無意義文章"就可以戰個沒完什麼樣叫做無意義,當有人覺得有意義有人認為無意義時這樣要怎麼處理??
邏輯上 反例在定義一個東西後 只要舉出一個反例為否
你看隔壁iphone版為了能不能簡稱就戰個沒完(笑
一般生活的"定義" 你要找反例真的可以反個沒完XD
我打iphone的縮寫會變成用ip都是因為iphone版害的
Playstation板規就訂得還不錯是說河洛人邏輯很好,其實你問他想法應該跟問我不會差太多
問題他也只是部分舉例沒有寫死啊,你看那個B.g項你要建議是很好,問題你建議可不可以明確點
作者:
romeie06 (newwel0001)
2017-09-29 14:10:00我是覺得沒差吧
我是覺得部分列舉然後再放個心證條款和現在不會差太多但如果你真的覺得這樣好那就看能不能辦投票吧(指
其實還有個更根本的問題存在,要知道的話等明天我下班私信聊
心證最麻煩的就是會有奇怪的人跳出來說我明明就沒問題啊,但是大家都知道那個人是來亂的。
還是渡邊你直接寫個你覺得OK的上來好了...這樣討論效率會比較高一點@L大 完全同意...
感覺你看了一堆板規卻沒理解條文怎麼產生的...總之要詳細的話明天下午站內信,此外沒空
作者: shane24156 (噴水紳士) 2017-09-29 14:33:00
所以還是沒有實質提議啊 這前任到底要幹嘛......
意見又多,又麻煩,還超大牌。它就找麻煩啊,又不是第一次這樣。
自認邏輯好 也是笑笑身為有經驗之人,此概念實為常識
作者:
sudekoma (′・ω・`)
2017-09-29 14:53:00真的要選版主的話我會回來投渡邊喔(不是麻友)
沒必要這樣吧……大家笑笑酸一下就好,檢舉什麼的倒讓人覺得心眼小了
作者:
xxxxae86 (éžæ´²å¤§è‰åŽŸ)
2017-09-29 15:22:00有病ㄛ
作者:
SFblack (請在嗶聲後留言、嗶--!!)
2017-09-29 15:49:00說真的那篇雖然有點不知所云,但還不到亂版的程度吧
其實只是用詞問題 不算鬧版 但內容造成不快是確定的
作者: Hotchkiss195 (天母魯蛇) 2017-09-29 16:59:00
真的覺得這規定還好 要達成也不容易
德州美墨萬聖節優惠到10/31耶 我覺得他們家雞柳條特別好吃
作者:
xxxxae86 (éžæ´²å¤§è‰åŽŸ)
2017-09-29 18:03:00我知道的只有北車京站那邊...
作者:
agus1007 (so Nasty)
2017-09-29 18:30:00蔬菜不好!肉好!
快吃 養肥了才有肉殺乾脆以後X3之後就開投票 公投算不算鬧板(X
作者:
a43164910 (寺æ‰ä¼Šå…)
2017-09-29 22:02:00怎麼還是一崩潰就開始爆日文 一點長進都沒有
所以有沒有人要幫忙翻譯一下那句奇怪的日文啊 (笑)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9-29 23:13:00討噓的直接判鬧板邏輯上應該沒有問題啦曬抽都可以進水桶了 噓到這樣還不進也是怪怪的
作者:
sudekoma (′・ω・`)
2017-09-29 23:30:00你這是在玩羞恥PLAY吧
作者:
hackalk (HAO)
2017-09-30 16:44:00總覺得某人可以跟市長成為好朋友
我又不是不認識市長,多年之前還私信聊過啊 XD不過個人基本上是不會跟PD交朋友的
作者:
Naota (反璞歸真)
2017-10-05 15:48:00只發一篇文沒回文串也能被判鬧版,這標準真的有點與眾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