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sara大及arc大其實我覺得
#1OozmjPy 這篇就說的非常清楚明白了,就是女友官方所公佈的連結才可以寫出價格,我覺得這是沒問題的,甚至可以寫清楚,就是韓國及日本官方SNS有公布的連結都可以,所以我覺得提到「禁止盈利性商業問題」有點偏了,那個問題不應該規範我們「傳遞訊息」的紛絲,而是去規範「盈利」的代購,舉例來說我覺得這次年曆,Weply是可以講出價格的,至於台灣一些唱片行五大和九五等等的就不行,頂多只能販售店家及販售金額擇一。而版大在下方推文的解釋「而有內心對於價格差異的認定而決定購買管道,雖說消費者欲從何處購買決定權在自己,但因PTT為公開版面,提供價格予以板友參考是否可能影響店家營利而有爭議」關於這部分我覺得只要是人都會比價比cp值,若因ptt是公開版面討論會影響大家的選擇而就禁止的話,真的不是很合理,我覺得那是店家本事,能讓自己在眾多選擇中脫穎而出,大家的討論或許會對欲購買者受點影響,但單憑這「心裡因素」之理由,我是覺得不太合理。因為若是這樣說,是不是也要禁止po開箱文了,因為開箱文會影響到大家想購買的「心裡因素」。另外不管版規如何修,上篇dave大及NIT大是不是應該要先放出來呢,畢竟兩位其實在現行版規下並無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