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rBear (老熊)
2019-10-29 08:25:47我現在走中港路快車道要換慢車道
都要跨越兩個車道
所以我常常都走最後5公尺的公車專用道
這樣換過去比較不危險
※ 引述《Ulmaceae (奎翰)》之銘言:
: ※ 引述《wang7752 (^^b)》之銘言:
: : 不是 法規規定30M打就可 但在台灣沒用 30M打還是一堆演殘駕駛 遠遠的硬要擠過來
: : 所以我大約都50M以上就開始靠了
: 簡單來說
: 就是在台灣,你要把慢車道也當做一個甚至兩個車道來看(看路寬)
: 汽車想右轉,當然要先開到最右邊那個車道,之後再轉
: 而不是在中間或快車道,打燈後,越過慢車道轉彎
: 臺灣車那麼多,慢車道的直行車當然會很容易撞到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