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LLY3 (最近有夠衰)
2014-07-21 11:53:54請問各位美麗的準新娘及學姐們~
因為我目前是代課老師,無法領到結婚津貼,且婚假也相較正式老師短6個工作天……
於是我和男友突發奇想:
我可以在學期中用事假準備結婚迎娶、宴客的事宜,然後也先不蜜月,先不登記……等到我考上了再去登記(為了本俸兩個月和14工作天的婚假)
請問這樣有違法或任何顧此失彼的漏洞嗎?
我跟男友討論很久@@希望求助大家的意見!
其實我很想等考上再結,就不用這樣斤斤計較了,但我年紀已經不小,加上男友一直很想快快完成結婚這事,所以懇請大家惠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