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個極度討厭遲到的人,馬上的,在12月底1月中馬上要訂結婚了
有鑑於每次參加婚宴的經驗,沒有一次是準時開桌的
所以我想在喜帖上打上準時開席的字樣
訂婚由於是女方自己辦的,當然是沒有問題
但今天跟男友提到這件事情的時候,他卻很不以為然
男生觀念認為,絕對不可能準時開席,一定都會遲到半小時以上
你如果準時開席人都沒來到一半,那到時候賓客不高興不是很失禮?
但是我的想法認為是說,我已經在喜帖上打上準時開席,你自己遲到是你的問題
我們是星期天的晚宴,爸媽晚宴完後都還要開夜車隔天回台北上班(女方台北男方台南)
你的如果開桌的時間delay到,隔天我們北部親友要上班的怎麼辦?
究竟是遲到的賓客失禮?還是準時開席的新人失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