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元旦彈性放假 補班日不變 準新娘急哭

作者: stoub (藍田)   2014-10-23 00:22:48
雖然我沒有中獎,但我有同事中獎,同為新嫁娘,真的很替中獎的新人心酸。
尤其是看到新聞連結下還有社團裡照樣一堆腦殘的人說風涼話,真的很令人
火冒三丈。
看完記者會的新聞感想是,政府卸責,轉移焦點。推給勞基法,勞工1/2沒假
放是老闆的問題,政府可是有制定勞基法的。就這樣把球踢給老闆,反正你
老闆不給放,了不起你去檢舉我開罰。然後檢舉的人在老闆眼中黑掉是你的事。
是這樣嗎?
先不要管自己的老闆到底給不給假,我相信新人並不是只有勞工朋友。就從公務
員的新人說起好了。新聞裡面有提到公務員可依相關事宜請假,問題是一年有多
少特休婚假早就規定好了,到年底該請得也都差不多請完了。為甚麼要為了政府
一個「臨時」、「倉促」的決定,承擔自行請假扣薪的結果。政府自己帶頭違法
未依自己的放假標準規範行事,然後再來要新人們自行吞下去?
再來談勞工的部分,從現實面來說,沒錯,勞基法有規定勞工可放假,遇到好老
闆,可以溝通協商,是福氣(還是希望可以一起對政府究責)。遇到小氣的老闆,
除了告他就是自己吞下去,但誰要跟自己的薪水和老闆過不去? 我知道一定有人
會酸,自己沒膽爭取權利就不要出來討拍。會這樣講的人已經沒有同理心,也不
懂人情世故,大家也不用要求他設身處地了,直接無視即可。
那勞工朋友能怎麼辦? 能作的是就是團結起來去向政府抗議,因為政府未能在半
年前公告。這樣的彈性放假標準是一個明顯的行政疏失。要連假可以,但請把補
班日往後延。至於要延到甚麼時候? 延到1/10?那換1/10的新人跳腳。前幾篇有
立委助理提了,根據現行放假公佈時程表須在半年前公告看來,比較合理的作法
是延到半年後,民眾才有時間調整。總之,不管是勞工還是公務員,不能讓政府
一條勞基法就帶過去。大家要團結起來抗議發聲,事情才有可能有轉機。
不過今天新聞政府的態度很明顯,死不認錯。一直想要將錯就錯,對「少數人」
感到抱歉。看了令人為之氣炸! 既然大家都在傳說這是執政黨為了救選情的「利
多」(說真的,這真的不是。請去看看成語朝三暮四的由來)。那就只好請新人隨
喜帖放文宣,拒絕執政黨這樣擾民的行為。反正12/27結婚的新人是「少數人」,
影響不到幾張票。
FB上有更多新人要進行下一步抗議的活動,希望不管是否已經圓滿解決12/27婚宴
困境的新人,都可以一起聲援這個活動。活動沒有訴求不放連假,而是希望政府
能夠將補班時間調整到更後面,讓十二月、一月的新人們都不用擔心這麼倉促的
政府公告影響到喜宴。所以那些想要酸新人自私,影響你們放連假的請張開你們
可愛的汪汪大眼睛看清楚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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