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是
如果不遷移戶口
登記時只需要準備雙方身份證
印鑑
結婚書約
戶口名簿可日後補登
雙方戶長會於登記成功後一週左右收到戶口變更通知並要求攜帶證件去更新戶口名簿
並無期限
各位好,小弟因為一些因素決定在辦婚禮前先登記結婚
但上網查詢過之後發現網站公告/還有一些分享文都提到
需要戶口名簿
而朋友親身經歷(昨天詢問的) 是說如果沒有要遷戶口
則只需要身分證與印鑑
到底需不需要戶口名簿呢~~
因為一些原因,女方的戶口名簿可能無法在期限之內取得...
然後公證結婚跟登記結婚應該是一樣的東西吧!?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