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剛剛閃光家來我家提親了
閃光是台南人 原PO是台北人
對於一起請或分開請好像一直無法決定
男方爸媽是覺得就以女方家為主
剛剛討論結果是說訂結一起辦中午
不晚上是因為喜宴結束 女方親友回到台北可能已經半夜三點
但辦在中午又覺得非常趕
原PO哥就是這樣,開桌晚就算了 連捧花都忘記帶 還好餐廳回家只要三分鐘@@
訂結分開的話 結婚那天女方仍然需要包一台遊覽車下台南
爸爸覺得這樣男方又要多花幾桌的錢
閃光媽媽後來有跟我說 他一樣就先拿日子去算
我們再慢慢考慮要一起辦還分開辦
後來爸爸說 那還是訂結一樣一起
就是早上的時候是訂婚儀式接著迎娶結婚
到場的女方就是至親 (叔叔 姑姑之類的 大約一桌)
過幾天之後在台北辦歸寧宴 再請女方親友及發餅
想請問一下版上的大大有這樣的嗎?
還是有其他比較好的方法呢?
還有禮服的話 不就變成訂婚儀式一套 結婚一白兩晚
歸寧再兩套? 總共六套? 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