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部人、先生為台北人,
因此文定與結婚分兩地請。
文定宴請在南部,爸媽也發了喜帖與喜餅給親友;
但我的朋友幾乎都在中北部,所以都將朋友邀請來吃台北結婚的婚宴。
婆家爸媽在婚宴時有準備伴手禮,
預計收禮時一個紅包就發一份伴手禮,
如果我的朋友來包禮金,一樣也是給伴手禮。
而女方親友一般狀況下都應該給喜餅,
我的朋友沒能參加文定,轉而邀請來結婚宴,
是否應該要當天補餅給他們呢?
詢問過婆婆,婆婆說因為我的朋友是來參加結婚宴,
已經有伴手禮可以拿,不用再給餅了,這樣會變成拿雙禮,
正常來說婚宴就不給餅,我們還有另行送伴手禮,更不用拿。
而且拿雙禮會對(男方)長輩不好意思,
哪有晚輩(我的朋友)拿雙禮、長輩僅拿伴手禮的狀況?
問過娘家媽媽,她覺得女方親友本來就應該要給餅,
即便她們參加婚宴不是文定,但皆屬於女方,還是要補餅才是。
請問在這樣的狀況下,我還要補餅給那天出席的朋友嗎?
(無論是否當天給或擇日給)
或是請他們只拿喜餅、不拿伴手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