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大家,我是從高雄嫁去小琉球
所以前一晚就要到小琉球過夜了
但是我們的親戚加姐妹還有新秘婚攝婚錄
加一加就30幾人了,我有問我未來婆婆這樣一個人要多少錢,我要幫他們付錢
但我婆婆一直說不用,但這樣下來至少要5.6萬,我實在覺得很不妥
來回船票加住宿機車,一個人差不多就1500-2000左右了
我該怎麼辦才好?還是事後再包一包紅包給我婆婆呢?
我媽跟一些姐妹覺得這是他們應該負擔的,但我覺得沒有什麼應不應該,人都是互相的啊!
我訂婚的時候也沒負擔他們的來回車資跟船票啊?
還是學姐們有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呢?
麻煩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