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5歳,
33歲時和男友交往初期協議交往兩年後結婚
剛要開始談這方面事宜(求婚提親婚紗飯店等等都尚未開始)
遇到男友外婆過世了
男友要求兩年後(我37歲時)再結婚
因為守喪要一年,一年後再開始籌備的話,大概就是兩年後結
當初約定35歲結婚,我就反應過這個時間點已經有點晚我沒有把握生得出小孩,男友說順其自然
現在男友要求再延兩年,說他很愛我可以不要小孩,如果我怕37歲時連順其自然有小孩的機會都沒有了,要求分手的話他會放我走
我問能否一年,他說因為一年內很多事不能作,一年時間滿再規畫大概就是兩年後結了
請問各位版友,真的像我男友說的那樣嗎?
上網查過有些說外袓父母不受對年限制,真的在意的話百日後再開始籌備,對年後再辦婚禮即可
P.s1. 百日內我們兩都覺得長輩還在傷心不適合,也實在太趕,一開始就不考慮
P.s.2. 我不贊成婚前性行為,又是天主教家庭(只有女方是),不可能先有後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