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雄市區嫁花蓮市,親友全部義氣相挺早上五點在我家集合搭遊覽車,趕當天中午的結婚喜酒,吃完立刻回高雄,有在台東景點休息吃晚餐,全部我買單。我爸媽,哥嫂,表姨一家前一天坐火車來花蓮飯店住一晚,一樣我買單。跟妳爸媽溝通前一天到男方所在縣市住飯店是非常普遍的,而且有些還是女方自己買單~現在男方願意負擔這些費用(看要不要加碼衝個高級飯店~我大哥當時是安排大嫂家人,伴娘住高雄圓山)而且是住高級飯店讓妳風光出嫁,多少人求不到~啊~其實妳爸媽要求就二點~1.女方婚宴不收禮。2.結婚當天要從桃園迎娶到屏東。第1點妳就跟男友商量扛下來自己付吧~第2點就是抓好時間安排交通工具。高鐵08:21桃園發車,10:00到新左營站,妳們就要抓時間把新祕梳化、拜別儀式完成,並且從娘家到桃園高鐵站趕上8:21的高鐵,因為10:00到新左營站還要另外安排小巴到屏東男方家,11:30前應該能到,再請新祕梳化準備出場~好像也不是不可能~把自己當明星趕場,開心完成父母的心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