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婚假問題

作者: samantha171c (samantha171c,)   2015-06-25 11:52:02
我和老公已經在今年三月登記,預計九月宴客
原公司當時是說要以登記日or婚宴日期(需附上喜帖)來請婚假
原本是想說等九月宴客請完婚假,再新換工作
中間因個人因素,七月底就需離職
而新的公司只能以"登記日"來請婚假
朋友是說,那就印一張假喜帖向原公司請婚假不就好了
但是萬一原公司真的打電話去飯店求證呢?這樣不就穿幫了
我覺得這樣好心虛@@,畢竟是個人因素,才會在婚宴之前就提離職
但損失八天婚假又覺得很可惜呀...
請問大家會怎麼做呢?
1.印章假喜帖向原公司請婚假,婚假修完再離職
2.就當做損失八天假,畢竟提早離職是個人因素
ps.因為老公的工作是不容易安排連休的工作(可能連排個三天都要喬很久)
好不容易有八天的假可以出國玩,真的很不想浪費T.T
作者: DreamOfPilot (幸福每一天)   2015-06-25 12:06:00
勞基法其實沒有規定婚假使用期限但是這個權利是交由企業自行決定倒是你可以看看公司的人事規章有沒有明訂如果沒有的話比較有爭取的空間 不然其實期限大多數真的就是依公司規定(合理的情況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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