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himandher分享文放廠商資訊問題

作者: seagreen2005 (對的時間,對的人。)   2015-07-03 13:28:58
各位板友日安
本來因為之前與kkob5433板主的紛爭及板規修改後針對「部落客」的限制,
礙於身份等諸多因素,瓜田李下,不想多言。
但因為 noodles73 板友提到了結婚資訊分享平臺的問題,
而我之前因出庭答辯搜集了一些資料,
考量到各位使用者有知的權利,
出於善意分享(<=被告過就知道這個很重要),
所以獻醜了。
有不完整或缺失的部份,歡迎板友補充,
因事隔近一年,為讓部份新進板友瞭解詳細的前因後果,
所以把部份舊文轉貼如下,文章稍長,夾雜個人情緒,請各位見諒。
2014年9月
kkob5433板主在未與板友完善溝通前,
擅自把「共享婚禮」這個婚禮服務平臺加入置底公告
文章代碼(AID): #1K7RqUAK
9/21 kkob5433 □ [公告] 廠商作品文處理辦法
http://www.ptt.cc/bbs/GetMarry/M.1411235102.A.294.html
而這個「免費網站」是由愛世代婚禮團隊所維護。
該網最下方右側註明
本站文章歡迎轉載~但請連結文章網址~並註明文章出處~不可做商業用途
共享婚禮 由愛世代劉先生維護
google查詢板主 「kkob5433」 PTTID後得到的一些公開資訊
可查知板主曾於PTT數篇食記文章
網址如下
http://ptt-food.blogspot.tw/2013/01/soho-food.html
http://ptt-mobilecomm.blogspot.tw/2013/10/aunt-stella-food_4.html
第一篇網誌使用istylewed網站發文,該網站亦由愛世代婚禮團隊劉先生維護
此文在該網站發文名稱雷同愛世代設計師,而第二篇網誌為該設計師個人痞客邦網站,
之前有位結婚板友kende22曾於組務板申訴過數位前任結婚板板主,
該網友發文IP曾為210.59.205.73及210.59.205.74,
https://www.ptt.cc/bbs/homemaker/M.1402573554.A.E87.html
http://bossoxoox.blogspot.tw/2012/11/getmarry_8414.html?mode=1;
而板主kkob5433於2011-2013年間發文IP為210.59.205.73
http://ptt-food.blogspot.tw/2013/01/soho-food.html
IP為210.59.205.74
http://bossoxoox.blogspot.tw/2013/11/getmarry-re_29.html?mode=1;
會特別提出來,因為這位kende22先生為愛世代婚禮團隊經營者
也曾提出要開婚禮工作板,不過沒成功。
證據請見其下二篇舊文
https://www.ptt.cc/man/L_LifeJob/D754/M.1319295854.A.A1F.html
https://www.ptt.cc/bbs/Blog/M.1301139691.A.3C0.html
板主當初堅持「共享婚禮」沒有收費,所以不是營利,
但是,共享婚禮的目標是什麼?
該網站公告裡寫的很清楚
http://www.sharewed.com.tw/?page_id=2
以下擷取自該網站公告
「這裡目標是要收集各地方的婚禮服務人員,所以只要你是在做婚禮服務的人員都可以申請
加入,更可以告訴你的同業,一同來這大家庭~
目標結合所有婚禮服務人達到大家都有案子接,不用再被婚禮網站收取高額費用,光明正大
做我們的婚禮服務人.」
所以該網站的目的就是吸引婚禮服務人員加入,讓大家都有案子接,
接案子就是為了賺錢做生意吧?不可能不收錢免費吧?
當板主將該網站加入置底公告後,達到了什麼效果呢?
加入該網的婚禮服務人員廠商大為增加啊~因為可以連結PTT打廣告啊!!!
http://www.sharewed.com.tw/?page_id=195
以下擷取自該網公告(排版有空格是原網站排版,避免失真,我就不改了)
「婚禮服務人員公告
這裡專給婚禮服務人員使用
2014.09.26 開會後,決議.無論事件如何,此處不會改變,一樣不便初衷,
集合大家團結一起共享資源,一樣免費給婚禮人使用!
互相幫忙,互相支援~
我們本來就是幾個婚禮人一起建立共享婚禮,有共同理念就會來加入
2014.09.25 暫停審核!
2014.09.21 由於目前加入共享婚禮人數暴增,審核人員已經全力在加緊工作,
已有收到審
核通 過,請遵循信件說明後操作,就可把作品用上來了!
還沒收到
通過審核通知信件,請 在稍後,我們會盡快為您開通!謝謝~」
所以9/21共享婚禮加入PTT置底公告後,加入的人數暴增,
有沒有廣告效果?有沒有營利效果?
廣告到了誰?誰可以從中營利?
我想板友應該看得很清楚了。
附帶一提,建議該網維護人員不用麻煩把公告拿掉或修正,
因為當初為了此事被板主提告「誹謗」,為了保存訟訴證據,我全都抓圖存檔了,
假如連結消失我會再把圖貼上來:)
以下是我內心OS
「某網站還偷偷把OOOOO拿掉以為我認不出來啊~早截圖備份了啦啦啦。」
之後因為板友的質疑,板主發公告道歉撤掉連結,但就是不說明與廠商關係,
[公告] seagreen2005檢舉一事說明
文章代碼(AID): #1K8zCICW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11633938.A.320.html
[公告] 置底廠商連結拿掉問題
文章代碼(AID): #1KBbZVzw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12323551.A.F7A.html
[公告] 投票是否另開交易文版,與道歉啟事
文章代碼(AID): #1KBgp04z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12345024.A.13D.html
今年5月,板主又發了公告修正板規,然後鎖文。
文章代碼(AID): #1LKBJQwG
5/11 kkob5433 □ [公告] 修正版規-104年5月20號後生效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31352538.A.E90.html
裡面寫明
「發現有疑似廠商與部落客寫手合作假分享推薦文」
這次修改主要還是針對廣告廠商~
20號後文章內連結不能貼廠商連結外也不能貼專業部落客的分享網站網址.
新修板規
1-18
本版所發表文章除了遵守1-3規定,文章、推文、簽名檔內如有網址連結禁止張貼
有合作、邀稿、或專門分享美食、旅遊、3c、美妝,部落客、網站、fb、網址連結
違者刪除,水桶7天到六個月,文章退文,累犯可在加水桶十年以下。
但是我仔細看過之前的水桶公告,
實在看不出哪一篇有部落客跟廠商合作假推薦?
而針對廠商合作假新人或假分享,
這些原本板規都已經有規範了。
1-9.本板禁止任何免費服務文,包含公益活動。原文退文並水桶14天,
累犯者處以水桶一年。
1-10.本版所發表文章需要是新人自己的相關體驗,不可代發,代問,代分享,
如特別案例請寄信給板務代發。
違者刪除文章視情況水桶7天到三個月,文章退文。
廠商不可代任何人發表文章違者退文水桶1個月累犯在加水桶十年以下
3-3.廣告推文
凡於文章推文、板面置底文張貼任何廠商資訊者(1-3內容),視為廣告推文。
水桶7天到3個月為處分。
我的認知是;
這條板規通過後,代表只要是部落客,
就算是真結婚真分享沒有其他廠商資訊,只要貼部落格網站就不行,
另外開新部落格或是單純貼相簿純文字分享就可以。
我當下看到覺得很錯愕,因為之前的種種糾紛,我很難不聯想到我自己,
就我自己而言,我有正職,
寫部落格只是興趣,我接的邀約都是不收費且限於吃的種類,一定註明在標題。
之前被板主視為廣宣水桶的蜜月旅行都是我完全自費,
優惠等同於一般消費者,寫這些遊記旅行社沒付半毛錢或退錢給我。
之前被質疑我真的很難過,我的刷卡單據及團費發票都有留著而且掃描起來存證,
我家人覺得我真是無聊,出去玩寫文章查資料又花錢又累,還要被懷疑被罵,
為了證明清白花時間申訴解水桶,然後查覺板主處理板務立場有異,
查到板主處理板務不當,發文申訴等又被告orz
言歸正傳,板規因為「疑似」針對部落客修定特定罰則。
這是不是一種歧視?
我自己已畢業,不再繼續發文,
老實說這板規影響的不是我,而是其他板友。
但我感同身受T_T
因為我是業餘部落客,所以我的文章不值得信任?
我發文就是為了宣傳自身部落格的人氣而不是基於分享回饋的心?
假如發文用部落格網站是廣宣,有衝人氣的嫌疑,是營利,所以不可以。
那麼使用像純營利網站如非常婚禮發文,為什麼可以???
再進一步講,FB、痞客邦、這些有收費廣告的網站不都是營利嗎?
個人有營利嫌疑的部落格連結不可以放,
但光明正大收廣告費營利的大公司網路平臺分享就可以?
這個疑問我本來一直放在心裡,受限於自身身份而不願發言,
但今天noodles73的板友「夢話」讓我心中的疑問得到某種程度的連結與解釋。
之前我在推文中就提過,先是嚴格限制資訊的分享,
然後開放ptt外的特定網站做為單一分享平臺……
這很難讓人不有特殊聯想啊~
前板主- birdy0914 在廠商作品文討論回文中,也有提到過。
「在我任內有不只一個廠商寄信來希望我可以跟他們合作,
利用GM板的資源,
共同成立一個廠商資訊彙整的網站,
甚至讓我參與管理,
我都只能拒絕。」
birdy0914 R: [問題] 板務-婚禮廠商作品文處理辦法討論
文章代碼(AID): #1K8z3uzL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11633400.A.F55.html
當時看來不曾細想,現在一連串結合,深思後覺得這太可怕了。
我是PTT重度使用者,註冊十年了,幾乎每天上站。
我信任PTT做為學術網路保持著不營利純分享的立場,
但背後真的這麼單純嗎?
有多少有心人想操控?而誰能真正保護使用者的公共利益?
站長、群組長、小組長、板主?
而當板主的身份立場有疑時,我提出了申訴,而站方的回應是什麼?
2/11 GeminiMan □ [宣判] seagreen2005 申訴 kkob5433 案
https://www.ptt.cc/bbs/L_LifePlan/M.1423584688.A.515.html
我不滿意,但是我盡力了,而公道自在人心。
板主與廠商的關係不明,這麼多明顯有關連性的證據,
這麼多的板友都提出質疑,但是板主從沒有公開說明。
最後,謝謝所有為我打氣鼓勵我的板友們,在訟訴過程中,
雖然我有無罪的自信,案情很簡單,過程也不長,
但有時難免情緒低潮,覺得煩燥,
但想到你們就覺得我要堅持下去,不可以屈服:)
如同答辯書中我最後寫的一段話,我們一起加油。
「保障結婚板板友們的公共利益,維護本人網路言論自由及公平正義立場。」
謝謝耐心看完本文的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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