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修正

作者: KDDKDD (KDD)   2015-07-12 14:38:33
引用#1LcFJBGK (BoardCourt)
其中
以後板主在未經帳號部認定下,自行認定分身id把人禁水桶、或任何一般板務懲處
,沒被申訴的話,是撿到的。(例如該使用者寧可被水桶也不要被送帳號部砍id)
一旦被申訴,受理申訴的小組長/群組長就「必須」移送帳號部認定,不能再直接
以同ip等理由簡易認定。
本板板規中
1-12.違反任何板規的累犯及分身
二次以上違反板規之使用者,視為累犯,加給水桶兩個月到十年之處分。
利用免洗帳號發表類廠商文躲避查緝,經查證有與任何廠商有相關聯者。
水桶十年之處分。
  原使用者ID經禁止發言後,如經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推噓文者,
板主得依原使用者ID判決其分身ID禁言至原使用者ID之水桶到期日,
  情況嚴重者報請小組長送交ID_Multi帳號部處理。
黃色部份明顯牴觸板務站長解釋
該句修改成
"一律報請小組長送交ID_Multi帳號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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