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內容述刪)
本來不想回文的,但後來覺得想說的事情似乎不少,推文怕不好閱讀,
還是回一篇吧。
先說結論:
我建議原PO跟原PO父親各退一步,
(因為原PO顯然不認為"婚宴應該全以新人的家長為主",必須適度尊重新人的想法)
原PO先決定父親要求的哪些部分可以退讓
(例如A坐主桌較邊緣位置、喜帖印製有A姓名的長輩帖及沒有A姓名的平輩帖等等),
跟父親談的時候先跟父親說:
很謝謝A平時跟父親互相扶持,讓小孩子可以放心在外面打拼事業、成立自己的小家庭,
也知道A對於父親來說是一起度過下半輩子的重要的人,當然很歡迎A來參加婚宴,
所以以下這些部分歡迎A以父親的妻子的身分來分享新人的喜悅。
先說原PO退讓的部分,是為了避免一開始就拒絕父親的要求、把場面弄僵;
另一方面也讓原PO父親先嚐點甜頭、緩和一下氣氛。
而且,先向父親肯定A對父親的付出,也讓父親明白原PO沒有排斥A,
這樣也照顧到了父親的情感面。
接下來,再向父親說明哪些部份是原PO不能退讓的底線
(例如主桌上原PO母親原本會坐的位置不想讓A坐),並且委婉告訴父親:
這些部分因為對於母親的思念以及尊重,
無法想像由A或是其他沒有深厚感情基礎的人來代替。
這邊的說詞請好好斟酌,重點盡量別放在"不讓A來做",
而是放在"這些事情在我心中必須由母親或具有深厚感情基礎的至親來做";
換句話說,同樣是訴諸情感層面,我知道這對於一般男生來說不容易,但必須試試看。
比較實際的建議跟做法說完了,接著我想同理一下原PO。
我的父母親在我成年後離異。
現在父親有對象,我沒問他們是否登記成為夫妻,而我稱呼對方為阿姨。
我前陣子剛辦完婚宴,喜帖上印的、坐在主桌的、上台的、敬酒的新郎家長,
除了我父親以外,當然是我母親。
阿姨呢?我跟我老婆有當面邀請她來參加婚宴,
當天她帶著她跟她前夫生的小孩以及她的親戚,坐在一般桌
(該桌的位置還被我父親安排在中後段喔)。
我一點都不覺得奇怪,顯然我父親跟阿姨也都不覺得有啥奇怪的。
(我父親也是強勢的人,但在阿姨的地位這一點上他從未提出讓我為難的要求)
再來,喜帖上印著的名字不就該是新人的父母嗎?
若是我爸媽各自再婚,喜帖上新郎父母一欄難道該列上四個名字?
若有養育之恩,從情感層面來說還可以理解;
但是原PO跟A顯然沒有什麼感情基礎,如此要求似乎有些強求。
父親要現恩愛、在親友間表達對A的感情,不見得只能在原PO的婚宴上表達,
父親帶A去參加親友的聚會或是過年團圓,也有類似的意味;
但是原PO的婚宴理論上一生一次,縱使母親已不再人世,
用某種方式紀念母親絕對合理阿,只是每個人紀念的方式不一樣罷了。
有板友建議做成長影片、或是在心中想念,我覺得這些都不衝突,
但是我也實在沒辦法說原PO在婚宴上把某些儀式留空的作法是不恰當的,
重點在於這是原PO紀念、思念他母親的方式。
我不太能認同婚宴應該全部以新人家長或全部以新人為主,
所以我建議原PO跟父親各退一步。
要新人退到無路可退對我來說實在不是個好方法;
除非原PO靜下心來考慮過後的結果是:現在不退讓、日後會後悔
(先說明不是詛咒原PO父親,有些人在父母百年後會對某些過往的事情特別悔恨),
那就成全父親吧。
但這是原PO考量之後的結果,並不是"因為你是父親、我是兒子,所以我只好退讓",
否則這就只是單純用輩分在壓人,不僅不講道理、也不顧原PO的感受了。
最後,我去年也失去了親人,雖然不是父母,但是那位親人在我心中沒有人可以取代。
我能理解原PO的心情。
不見得要對A有什麼意見或是厭惡A才會心裡糾結著過不去,
而是一種"我不討厭妳,但這應該是我媽做的事情,妳不是我媽"的心情。
總之,希望原PO能找到圓滿的解決方式,祝原PO之後一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