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剛訂完婚
總算是有時間小鬆一口氣和整理一些東西
拿出訂、結婚的婚攝新秘合約再出來看過
結果發現一樣都是婚攝,可是關於無法履約的賠償條件怎麼感覺其中一位不太合理,印象
中這都是制式合約,不論新秘和婚攝的好像都大同小異,結果這張婚攝合約我怎麼看都覺
得新人沒什麼保障...
訂婚婚攝: 制式的大同小異合約
http://i.imgur.com/Ej0GIWC.jpg
結婚婚攝:怎麼看都覺得和訂婚合約有大差別
http://i.imgur.com/aF4c0l6.jpg
不知道這個結婚婚攝的賠償條款合理嗎?
仔細看覺得怪怪又怕怕的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