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版首po討拍拍...
我是年底要結婚的新娘子,雙方家長因桌數及餐廳問題,由原本結婚+歸寧兩場,改為雙方合請一場。歸寧宴預訂的新秘、婚攝、主持等,都面臨需要解約的窘境。因希望不要耽誤他們接其他case的時間及機會,在處理更改日期的過程中,也密切與他們保持聯絡及告知狀況。
歸寧場的新秘知名度較高,很善解人意及專業,當然價位及訂金也比較高,跨縣市還有另外收取費用!當初預訂時完全不在乎價位,只求能當天能美美的~自知違約理虧,故也接受退訂後無法轉讓及退還訂金的事實...
想知道...在新秘合約內容裡,是否能請對方加註,若提前幾個月以上要解約,全退或是部分退還呢?(仿照旅遊住宿的規定)因為每個新秘自訂的合約不同,感覺新娘子只能全盤接受。
想提醒新娘子們預訂新秘、婚攝、主持等,務必再三跟家長們確認婚期及是否合請,爆預算也應該爆在看得到的地方啊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