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大家建議...
我們婚禮是男女合請,但場地辦在男方故鄉
之前跟餐廳溝通過
進場順序是:
花童-> 伴郎伴娘-> 男方父母 -> 新郎+女方媽媽 -> 新娘+女方爸爸
結果現在男方爸媽突然反悔
他們認為新郎跟女方媽媽進場很怪,自己的兒子為什麼要跟女方媽媽進場
還說台灣習俗沒有這樣進場的(!?)
於是提議新郎單獨進場就好
把這件事跟女方父母說之後
女方父母也不開心
覺得婚禮是我們兩個的,為什麼男方爸媽要進場
後來我們討論後,跟男方爸媽建議
那就改成 男方爸媽進場->女方爸媽進場->新郎新娘進場
於是男方父母同意
結果女方父母認為沒有交手儀式不好
Orz........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