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北部苗栗的鄉親們,是我這南部女婿不太懂北部苗栗客家風俗? 還是我苗栗岳父岳母?
常言道,婚事圓滿不要太計較就好。我岳父岳母開口聘金36萬,而且一點都沒要給女兒的意
但是 最奇怪的是
我聽到她們最近一個要求,讓我傻眼的是
他們要求我們男方付結婚時,苗栗女方親友團到南部喜宴車資? 有這種慣例前例嗎?
當然她們都沒提男方來苗栗的親友團車資是誰付?
有點被吃人夠夠,不舒服的感覺?這種親家有點難相處,還是為了婚事喜事和氣,只好給它?
#補充:
謝謝大家的分享, 或許每個人家庭觀念不同
我姐嫁到北部 親友團車馬費包遊覽車住宿都是自己出
還包遊覽車, 親友團苗栗(明德水庫)過夜一日遊。聘金完全沒動,轉給女兒...
我們家這樣,或許無法期待別人家也是這樣
可能我的所得稅率超過20%,就被當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