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版上各位前輩關於紅包怎麼包的問題。
新人女方是我和男友公司的前輩
而我前陣子已經離職,但在職時跟前輩滿好的也受了她很多照顧
之前前輩在統計人數時就已經告知我會參加,但男友當天有別場撞期了無法參加
原本我預計包3600 (有餅,地點在高雄飯店)
但今天拿到由男友轉交的喜帖發現上面寫了我和男友兩人的名字。
雖然男友不會出席,但紅包上是否該我們兩個的名字都簽?
如果兩人名字都簽只包3600會不會被誤認為兩人出席包太少?需要增加禮金數目嗎?
分兩包又覺得怪怪的,畢竟只有一張帖,也怕未來我們結婚如果回炸會包太多讓他們難包@@
煩請各位給我意見~~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