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台北新秘吳O綺

作者: chun605 (力力亮晶晶)   2017-11-16 10:58:56
我相信任何評論對於新秘都是相當重要的,
有可能一句話會影響她的事業,
但我覺得任何的新秘也都有權知道妳朋友的名字,
要完全能容忍、接受及撫平妳朋友的焦慮的新秘,
再接這個案子。

應該符合妳的邏輯吧?
※ 引述《lamboraichu (lamboraichu)》之銘言:
: 我相信任何的評論對於新秘都是相當重要的,有可能一句話會影響她的事業,但我覺
: 得任何的新人也都有權分享她的感受,伏爾泰說:「我雖然不同意你的言論,但我誓死捍
: 衛你說話的權利」下面我要分享我朋友與一名吳姓新秘的接洽的過程。
: 首先先看吳姓新秘的分享
: https://i.imgur.com/hrGS1xx.jpg
: https://i.imgur.com/P4joAbm.jpg
: https://i.imgur.com/CB6VO3N.jpg
: 據朋友轉述,朋友問了許多有關底盤等問題,新秘覺得我朋友問題蠻多的,而建議我朋:
: 友要不要找其他新秘多方比較,我朋友就覺得吳姓新秘沒有要接她的case,我相信其中有
: 可能說者無心聽者有意,但我相信各位當過新人或即將準備當新人的人可以以理解,當下
: 準新人的心理是相當焦慮、不安才會詢問新秘諸多問題。(我朋友已付訂金了)
: 當下,我朋友也同意找其他新秘,吳姓新秘也將訂金退回我朋友!
重點節錄:
1、明年10月才結婚
2、人家正在開車
↑這妳朋友的截圖內容,是吧
這位新秘有兩個不應該,
第一,她應該要回妳朋友「正在開車,請留言,晚點回。(笑臉) 」
第二,她應該說「因為新娘想法會一直變,建議多看喜歡的造型,
宴客前兩週再討論也可以喔。(笑臉)」
這樣她說不定還能全身而退呢,
開車中趕著回妳朋友還被嫌不耐煩,
給點時間讓人家活好不好?
要隨叩隨回,還要語氣耐性溫和、撫平焦慮,
不如名字報出來,看市面上哪位新秘可以,兩方皆大歡喜呀!
另,11個月後的事容我問一句禮服是選好了逆?
衣服沒確定,造型是問爽的?
: 重點來了,觀看下面內容,先以中立客觀的立場看
不要假中立好不好,
福爾泰知道妳亂用他的句子會哭的。
: 待吳姓新秘退回訂金後,我朋友到該新秘的粉專留評價,如圖
: https://i.imgur.com/9T0jkSD.jpg
: 我朋友在評論上只分享自己的心得,就被封鎖(我相信當下任何人都心情不好,但既然是
: 粉專,是不是只能留好的評論,而不能把負評留下呢?)
: 當下該粉專就把評論給關掉
: https://i.imgur.com/qU2MUup.jpg
: (只能接受對自己有利的留言,而無法接受不同意見,我真的覺得...嗯...玻璃)
: 不久,我朋友又在另一個論壇分享類似的言論,又再被該姓新秘發現,至此在粉專留下第
: 一個圖檔的言論。
: 當我朋友發現她被該姓新秘封鎖,以至於我去她的粉專也分享我對此事件的看法
: https://i.imgur.com/Fgmndol.jpg 如圖檔
: 數分鐘過後,我的留言再次被刪除
都已經解約了、乾脆退錢了,
妳朋友評論一次、妳又評一次、朋友在別了論壇再評一次。
新秘是A妳錢了嗎?
承諾妳什麼沒做到嗎?
對妳們惡言相向嗎?
害妳變醜了嗎?
讓妳超趕找不到別的新秘了嗎?
妳們窮追猛打的不就是要報復她不做妳們生意嗎?
她覺得彼此不適合,主動提解約,罪該萬死嗎?
妳們究竟損失什麼?
尊嚴?
妳們要討什麼?
公審她比較舒心嗎?
: 結論
: 雖然我們都不是當事人,但我們都有一個相同的想法,就是和大家分享好的新秘或避免遇
: 到雷新秘,
: 該新秘擁有相當大的支持者,有可能剛好我朋友是他唯一遇到不滿意她的,但也不該仗著
: 自己的好粉專(搞不好之前有很多負評,也都被他刪掉了,石沉大海),想要去做法律途
: 徑,疑似想要告對他有負評的人,前提,沒做到任何人身辱罵,或毀謗。
: 如圖
: https://i.imgur.com/J0nieuB.jpg
: 我相信沒有任何一位新人會去想找一個不給問,或害怕新人問問題,或事後想走法律程序
: 的新秘,來讓自己不開心。
: 希望該吳姓新秘之後還是可以找到適合自己的客人,我朋友也可以找到一位有耐心的新秘
: 。
: 但也允許別人發言,尊重人家的分享。
: 大婚將至,祝福兩位
: 不偏頗,保持中立,純分享,正義魔人退散
公開平台一般來說是所謂公正第三平台,
粉專是新秘自行設立並且經營的地方,
在營收與管理都是個人為之的情況下,
她的確有權利作任何內容更易。
換句話說那是她家,誰去她家作客是她的自由。
她主觀上認為遭受惡意評論、作保全措施或走法律途徑,
也是她的權利。
在妳的言論自由跟她的行動自由(刪除貼文跟興訟)間,
不服氣就法院見。
妳先上來公審,又先打預防針暗示新秘會告人,
一則契約是妳簽的嗎?不是。
二則是新祕跟妳接洽聯絡嗎?不是。
包含這篇,妳以無關第三人的身份對新秘造成兩次名譽損害。
請問妳有什麼問題?
噢對了,這新秘不是我朋友,
我只是覺得新秘超雖小,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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