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很需要請大家幫忙解惑
我除了google還有爬過本版,但還是不解~
首先,小女子我及先生是先登記,後宴客。
(訂結同天)
我跟我媽不收大小聘,餅錢會收。
訂婚六禮,雙方決議用紅包替代,有說到,要包一樣金額?!
有天,先生與我談話表示說,婆婆會準備,大、小聘、餅錢及,上面寫「總擔」的紅包,
總共會有四個紅包袋,再加上金飾等。
我媽聽到我這麼表述後,有下列問題
1.總擔的紅包還要跟我們六禮紅包金額一樣嗎?
媽媽認為男方要總擔的話,金額不就不能跟我們一樣了?起碼要多一點點?
2.這金額到底由誰開口恰當呢?
3.我們給對方的紅包還是寫六禮嗎?還是要寫什麼?
Ps.提親時跟本沒聊到這些紅包金額,媒人也沒開口提六禮的事,就不提媒人了。
(手機發文,排版不順請見諒,還請各方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