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8因為優惠而下訂婚紗包套,
但因為當下沒試穿,
現場也沒看到太多禮服,
本人又愛較浮誇型,
心裡一直擔憂會挑不到心中想要的衣服,
於是又在10/6到我當初瀏覽各fb,印象中最愛的那家去看,
(當初沒先去這家是因為路途較遙遠,版上多年前的評價似乎也不太高)
實際去後也試穿了,各方面確實讓我放心許多,
不像第一家下訂後,讓我多日難眠,
因無法實際看他們到底有哪些衣服,還自己上網看了上千張他們fb上曾post過的禮服,來
挑出還可接受的,重點還不一定會有,因為他們說會淘汰衣服或是那是上海店的,無法使
用...
於是我就在第二家又下訂了~
現在要跟第一家退訂
但當初契約如下
https://i.imgur.com/0A3LRca.jpg
第一點說無法退訂金、轉讓或改為他用
(那欄我發現當初沒簽名,只簽最下方馬賽克部份)
爬了文
說有5天審約期(但店家當初完全沒說到這點)
訂金也不可超過2成(剛算了一下,訂金高達38%)
請問若店家堅持不退,
我還有說詞或依據能拿回部份金額或其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