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學妹結婚了,找我當婚禮總召。
辦過自己分三場宴客+儀式的婚禮,還有當過數場伴娘、招待,第一次遇到我覺得超扯的
廠商,也凸顯了婚禮前多次確認的重要性。
因為是借場地的婚禮,會場規定所有廠商和佈置必須要在當天「開始前2小時」才能進場
,我的主要工作就是確認所有人事物都在該出現的時間、出現在該出現的地方
學妹喜歡簡單的風格,所以跟台北某花店訂了佈置用花(走道花+講台花+掛飾花),花材
以白色系為主,並在婚禮一個月前全額付清
約定的「婚禮開始前2小時」花店廠商未出現,我打給負責人後,對方用疑惑的聲音詢問
我兩次會場、訂購人的名字和line,給了資料之後對方表示確認一下後回電
「噢因為我們花店最近在搬家,所以我們漏了這單,你什麼時候要花」
.....電話中我真的聽不出抱歉的意思
傻眼之餘,我只能和花店表明
「最慢開始前半小時(1.5小時後)全部要送到會場,因為新人要在佈置好的會場內先拍
照,請先把掛飾花做好送來」
對方表示
「可以可以,我們在附近,很近」
最後唯一在開始前半小時送來的是我沒有要求先送來的講台花
「開始前10分鐘」走道花出現了,我們在眾賓客的幫忙下綁在紅毯兩側的座椅上,此時8
成賓客已入座
「開始前5分鐘」掛飾花終於出現了,新娘新郎伴娘伴郎已經準備入場,9成賓客已坐定,
實在無法搬梯子到講台上去綁上掛飾,放棄綁花直接開始
(最後送來的花是黃紫色系)
之後學妹和她先生和花店要求退費和賠償,過程中花店表示道歉,但也提出「花店本來就
有權利更改花材」以及「你們選擇了要補救又要退費不合理,花店也出了人力補救,既然
選擇了補救本來就要承受跟一開始不一樣的後果」
(婚禮當天他們其實沒有問過是不是要直接放棄跟退費,也沒有提到花材會更換)
最後以退了沒用到的花的費用以及其他花一半的費用達成協議,花店也不是完全沒有誠意
,所以就不公布店名了,只是這種事情真的沒有新人希望碰到。
我安慰學妹這總比沒有好、賓客都很開心,就讓不愉快過去好好享受新婚吧。
因為達成和解所以就不公布店家,只是提醒各位準新娘務必注意:
1. 婚禮前一週甚至前一天一定要跟各廠商再次確認,並盡可能留下對話紀錄
2. 選擇有誠信評價好的廠商,可以的話當天再結尾款
3. 找一個你信任且有能力處理瑣事的總召,各種鳥事等一切結束後再讓新娘知道就好
4. 若是不幸發生漏單或是其他令你不愉快的情況,記得當天重點是美好的婚禮以及與重
要的人的重要時刻,而不是外在的裝飾和附加的紀錄,建議選擇以當天最不影響大局的方
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