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朋友看婚宴場地的不愉快過程,因沒有PTT帳號,故代為發文,希望板上朋友引以
為鑑
上周看完場地後,非常喜歡但想回家和家人討論,所以和業務保留了場地,也和業務說好
11/7(六)會再帶家人去二看且付訂
保留時也一再的和業務確認是否是第一順位,
業務表示我是第一順位沒錯,若有其他客人要定的話也會優先通知我,詢問我的意願
但11/6中午卻接到業務的通知,我保留的場地被其他業務給賣掉了,當下很生氣的打電話
詢問
為什麼答應保留的場地,在沒有詢問過我的意願前,就售出給其他客人
也和業務表示我現在也可以馬上過去付訂,業務說幫我確認對方客人是否付了
結果再接到業務的電話,業務說主管裁決後決定看哪位客人先到現場先贏
我也馬上說那我現在請家人立刻過去,而且我家就住在附近走路就可以到的距離
但業務馬上回覆我說,對方已經到停車場了,說我來不及了可以不用過去了
我才正在通話,對方卻已經到停車場??? 怎麼想都不合理….
後來老公也到現場了,但對方已經付訂離開,老公問了民權的業務,請問你們保留的意思
到底是什麼?
業務卻回答:
我們保留就是會通知保留的客人場地售出
這個回答更讓人生氣,怎麼聽都覺得不合理,和當初說的不但不一樣,且這樣保留的意義
何在?
我都是照著當初講好的規定走,且明明我是保留的第一順位,為什麼卻又變成先到先贏!
要是沒有保留機制,一開始就不應該答應客人可以保留
一輩子一次的婚宴,和老公看中唯一一間有命定感的場地,就這樣沒了!
我負責公司的尾牙,選在晶宴兩年,對晶宴的印象不論是專業度還是服務都非常地好
發生這個事件真的太讓人生氣和失望
後來民生店的店經理有打來和我道歉,並且承諾民生B2的場地會等我去簽約,民生店的業
務服務方式真的比民權好很多,也讓我對店經裡感到很不好意思
因為民生店確實有幫我保留了民權16F的場地,但民權的業務卻在知情的情況下還將場地
直接售出(看場地時有確認過訂場地是否要找當館的業務,業務表示晶宴可以跨館看場地&
保留&預定,全部由同一位業務負責即可)
還臨時改了規定變成先到先贏,我覺得這樣根本就是不尊重保留的客人,欺騙消費者的行
為
也在網路上查到,晶宴在過去也曾發生同樣的狀況,可見完全沒有改善!
既然是要帶給新人幸福感的婚宴會館,就應該要更謹慎的處理這種事情!
補充說明:
大家一定覺得很奇怪,這麼命定感怎麼不馬上訂,被訂走才回來哭訴,是因為民權店鄰近
殯儀館,結婚是兩家人的事,也涉及雙方長輩,擔心長輩覺得不妥,總是要先回去先報告
一下,於是就在長輩總算妥協下隔天要去二看付訂的時候發生這種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