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父母借600萬(贈與)給男方買房,
女方是原生家庭房子的貸款人跟所有權人(無保人)。
在保障男方父母老本的前題下
1.婚前買
2.
(1)婚後買,名字掛我,頭款父母600萬買房,房貸都女方繳(利息除以2男方繳)
優點:
女方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保障女方權益(留有當初繳貸款證明)
例如:買1000萬的房子賣1100萬,剩餘財產分配1100-600=500萬,假設男方已繳50萬房貸,
女方已經60萬房貸,則500/2=250萬,女方拿260萬;男方拿840萬(男方包含600萬贈與)
缺點:
一方惡意增貸導致負債影響家庭生活(還會影響其他嗎?)
(2)婚後買,名字掛雙方,頭款父母600萬,尾款房貸女方繳(利息除以2男生繳)
優點:任何一方要處分房子必須雙方同意,若賣房子如果貸款跟頭款一樣那沒差,如果頭款
比貸款多(例如買1100萬房子,頭款600萬貸款500萬)那萬一要賣房的話,會都除以2,雙方各
拿550萬,但男方就無法還父母當初的600萬
想問應該選擇什麼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