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指的是留薪
我先生有辦過
每個月將一部分的薪水留下,其餘轉到另一個戶頭(我們都是郵局存簿)
金額自訂
那麼存摺上面標註的也是薪資
而且是每個月跟著發薪日一起核發
不會有慢一天的時候
兩本存摺都是同一天發餉(剛剛在確認了一次)
協調還是要有單據保證比較好
建議妳尋求法務專業人士了
"前"長官應該也不能幫你擔保什麼
※ 引述《EK1227 (芋粿)》之銘言:
: 這個問題,我沒辦法問身邊的人,只能來版上求助各位軍眷屬們,
: 因為欠我錢的人是軍職人員
: 他帶他的前長官和我三方共同協調,以申請撥用家用的方式
: 每個月轉入固定金額給我,他說已有申請成功
: 我要求他給我看申請下來核准的資料
: 但他說沒有這種東西,
: 他說是每個月5號(發薪日)的隔天
: 上個月6號我確實有收到
: 但是在摘要的部份令我十分不解
: 因為上面寫的是ATM跨行轉帳
: 如果是由軍中統一撥付,摘要怎麼會是ATM跨行轉帳,
: 我去問銀行
: 銀行說如果寫ATM跨行轉,一定是由ATM轉帳
: 除非軍中統一撥付的方式是ATM轉,
: 因為他已經騙我多次,這次在他前長官出面
: 才能得到一個結果,但我覺得很痛苦,
: 因為感覺很像還是在騙我,
: 所以我想請問各位軍眷屬,若您的另一半有申請
: 撥給家用,在摘要的地方,是否真如我所看到的
: 是ATM跨行轉帳。
: 若有人能回答我會萬分感激,因為這對我很重要
: 謝謝 <(__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