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說三班了,募兵我都覺得有問題了!
一個志願役二兵的薪水,算30000~
一個義務役二兵的薪水,算6600~
概略比例的算一下就好,30000/6600=4.54
養一個志願役,可以養4.5個義務役!
這還沒有加上志願役,考績加年終,可以領兩個月...
加上去的話養一個志願役差不多養5個義務役!
假設要全募兵,在不增加國防預算的情況下...
那是不是人數會變為徵兵的1/5!!
一個連假設120人,1/5 不就剩24人~
至於一個營區需要多少人?需要做什麼事?這我們不知道!
但從很單純的角度去看,相同的金錢下,能養的就是這麼多人~
可行嗎?
還是全募兵這口號,不過就只是選舉上的口號!? 大家好好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