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志願意申請停役的問題

作者: cathy292 (之之)   2013-11-04 00:43:35
各位板友大家好
我男友現在簽自願役目前還未滿三個月(快滿)
因為僵直性脊椎炎發作
要申請停役
已經有醫生開的證明了
現在的問題是時間
1.自願役要每個月都去檢查 連續六個月沒改善才能申請停役
另外還有一個辦法是滿三個月轉義務役
然後用義務役的方法去跑
但是轉義務役是12.29才開始申請
跑流程要四個月
再加上跑停役又要一個月
我男友現在痛得很頻繁 幾乎每天都在吃止痛藥
在這期間如果出了事情要怎麼辦
或是該說 會不會因為這樣反而搞得更嚴重??
所以想問是不是有什麼折衷的辦法
可以早點退
因為事情總事有輕重緩急
不可能不管嚴重程度都一樣這樣磨時間吧??
他在裡面問 結果裡面的長官連想都沒想就跟他說沒辦法....
2.另外之前有打去陸軍指揮部問過志願役停役的話
薪水要怎麼算
他們只回答我有公式 但是不肯告訴我詳細的
因為如果真的按照現在的方法去跑 前後跑完快半年
那在這期間的薪水如果全部都要收回去
那不就等於國家在浪費人家的時間
他在裡面什麼都不能做 被困在裡面
然後出來了還要還錢 好像不太合理
所以想問到底計算的公式是什麼
還有在跑停役的這四個月間 到底薪水是怎麼算@@
感謝大家的耐心看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