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的金曲獎我都會看轉播
看了這麼多年
今年是我第一次強烈覺得要分曲風來頒獎
先承認我不是年輕人
我喜歡聽的音樂風格應該不算太單一
我喜歡聽搖滾或者老金屬樂團的歌
我也喜歡聽原住民歌手的歌
年輕時也常常去聽演唱會
我也常藉由金曲獎認識許多不錯的歌手或樂團
我依然覺得這是認識好音樂的方式
不過,嘻哈或者rap這樣的歌型今年比例頗重
但我真的對這類歌型不熟,所以很多都不認識
這些都是好樂手,這類風格也是歐美最流行的曲風
如果真的在國內已經是風潮
聽眾與樂手的人數也有一定數目
獨立出來比我覺得比較好
我不知道評審評判的標準是什麼?
Leo王的歌與謝震廷、柯智棠的歌
歌型唱腔差異很大,如何放在同個標準比呢?
如果說比較歌曲內容的話
最佳專輯或歌曲時或許才比較適合用這樣的評比方法
很多比賽制度都可以慢慢修正的,
各方專家一起討論出一個比較合理的方式
就像前幾篇的討論一樣
既然曲風越來越多元,獎項方式也可以更多元
※ 引述《adagiox (adagio)》之銘言:
: 我認為這屆金曲獎太主流惹,
: 像最佳樂團獎竟然頒給閃靈,
: 說真的這已經算主流樂團惹吧?
: 會去野台跟大港的大部分都會順便看這團,
: 而這兩個在春吶消失後大概是最大型的幾個樂團音樂祭之一惹,
: 所以根本就是主流樂團惹r。
: 說金音鼓勵非主流我認同,
: 但金曲也太偏主流惹吧?
: 而且為什麼頒獎要用語言做分類r?
: 為什麼不是曲風啊?
: 最佳Jazz
: 最佳Funk
: 最佳Blues
: 最佳Fusion
: 最佳R&B
: 最佳Rock
: 最佳Metal
: 最佳HipHop
: 最佳那卡西
: 最佳民謠
: 嫌不夠還可以繼續分R
: 最佳Grunge
: 最佳Punk
: 最佳Space Rock
: 最佳Acid Jazz
: 什麼543的曲風都可以分R
: 站在鼓勵多元創作的角度上都比用語言做分類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