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金鐘獎開放ott平台報名,電視金鐘的名稱勢必要改變,讓我覺得金鐘獎是否該轉型,分成廣播、戲劇及綜藝三類,將典禮分為三個,甚至將9月定位為金鐘的月份,從廣播、綜藝、戲劇依序在週六頒獎,也趁此機會將獎項細分跟評選方式改變。
就我個人的想法認為戲劇部分可以將電視電影與迷你劇集演技類獎項分開,並訂定時數的限制,並可以增加最佳群戲的獎項(可以有入圍名單,甚至是無入圍名單,當天揭曉)增加典禮的亮點。
綜藝部分我認為是要有很大的改變,首先是獎項分類要更清楚(季播與非季播以及各獎項報名的規則),加入觀眾評選機制,將報名各獎項的節目列出來,交由觀眾票選(例如:一人投五票),將投票數前50%的節目當作通過初選名單,並且給予評審救回2-3個投票數後50%的節目,將結果公布後,再由專業評審討論選出提名者(節目獎及主持人獎)(技術類獎項則無此限制),並且在投票當日加入兩位觀眾當評審投票。
並且將報名資格改變為1/1-12/31,以整個年度來做為評選。
各個典禮的部分改變為紅毯一小時+典禮三小時,典禮主持人的部分可以改成綜藝主持人+人氣演員的組合,來提高收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