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水桶申訴

作者: unknown (ya)   2022-01-11 21:51:50
1.申請項目
(自檢條款或爭議案件申訴)
取消水桶
2.詳細內容
文章網址: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38934653.A.3DD.html
由於cimo764以各種言論攻擊台中人,我看不下去在他的文章下面留了可悲等語,只是表達
個人意見,沒有要妨害其名譽的意思,以下是法院判決過的新聞
https://www.google.com/am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200114003608-
260402
3.附註
請解除水桶,謝謝
作者: JARED80527 (CS狙擊者)   2022-01-11 21:54:00
申訴id:JARED80527抱歉,新聞沒縮網址,以下是新聞縮網址:https://reurl.cc/MbAankhttps://reurl.cc/MbAank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2-01-11 22:20:00
板規7不限妨礙名譽,有攻擊用詞都有可能判只是剛好兩個板主同意,自由裁量權
作者: JARED80527 (CS狙擊者)   2022-01-11 22:57:00
抱歉,我沒有要攻擊他的意思,只是表達個人意見誹謗與公然侮辱都是妨害名譽罪名,應該都包含在裡面了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2-01-12 09:44:00
挑釁行為就不行,該使用者違規可另行檢舉
作者: JARED80527 (CS狙擊者)   2022-01-12 10:18:00
不好意思,新聞中台北地檢署認為可悲不算妨害名譽,請問為什麼這裡就算挑釁呢?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2-01-13 09:49:00
這裡又不是地檢署,請問水桶等於被抓去關或罰錢嗎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於推文違規者水桶七日。
作者: JARED80527 (CS狙擊者)   2022-01-13 11:22:00
水桶的確很像被抓去關,地檢署的判決應該有參考價值吧,他們不認為是妨害名譽,再請板主明斷誹謗與公然侮辱都是妨害名譽罪名,板規七的內容應該包含在裡面了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2-01-13 15:40:00
挑釁沒有違法但違反板規,一直拿地檢署的判決很奇怪
作者: JARED80527 (CS狙擊者)   2022-01-13 15:50:00
好的板主,PTT言論自由規範、審查與保障,從法律層級保障,降低至私人契約層級。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2-01-13 16:37:00
不然超貼被桶是違反哪條法律?你一直要拿刑法民法去套用很奇怪這裡從板主到小組長群組長也沒有一個人是法官或檢察官板規只是為了讓板上維持良好風氣或看板運作正常存在你去翻站規也有類似禁止挑釁的規定
作者: JARED80527 (CS狙擊者)   2022-01-13 16:54:00
板主誤會我的意思了,我說的法律是指不算妨害名譽的判決,結果在這裡板主就可以完全不遵守法律不是法官或檢察官還是受法律約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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