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teOnas (如果我這次猜拳猜輸了)》之銘言:
: ‧ 檢舉或建議文不得有下列情況:
: 1.非正當目的大量檢舉。
: 2.要求板主為一定判斷,並利用板主為或不為該判斷惡意使用之要脅。
: 3.非正當及惡意檢舉標準由板主認定,違反規定原文刪除得退文。
最近剛好被《nCoV2019》用這一條退文
現在還在等退文CD中,所以說看看看法
在1/25檢舉文中,只不過在推文寫
"我只是想確認這樣言論,在版主心中到底算不算偷渡政治"
"對你(被檢舉人)可是沒有任何不滿,合先敘明"
然後就被用swattw用"非正當性大量檢舉"直接退文
問題是我1/25當天也不過檢舉2篇,大量?
~~~~~
我是覺得"非正當性大量檢舉"這一條的標準要定的話
至少要明確界定何謂"非正當"、何謂"大量"
是否"非正當",應該至少有個正面列表 (Ex:收受政黨好處而檢舉)
"大量",是一天幾篇算大量?
如果真的無法界定的話,至少要有3位以上版主同意後才能退文
如果全由單一板主自己認定
很容易就會變成像《nCoV2019》,一切變成版主說的算
要不要退文全看他高興
檢舉違規又沒有錢拿
會不會成案,也是由版主決定
如果幫忙糾舉違規,檢舉人還要冒被退文的風險
(在沒有明確定義,全由板主認定下)
導致以後沒人敢檢舉,這樣真的對板上風氣好嗎?
相關資料連結:
https://www.pttweb.cc/bbs/nCovPicket/M.1643107650.A.46F
https://www.ptt.cc/bbs/ActService/M.1643125235.A.B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