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異議文未判不應無限拖延

作者: unknown (ya)   2022-08-25 21:13:03
大家嚎。
哎唷講得好像很認真一樣,
之前我檢舉QK的異議文,
異議文檢舉幾次都沒判。
是不是想要上下交相賊?
檢舉到我都懶得檢舉了。
看到了檢舉文不判,
你要判下去,
拿出版主的guts。
這樣人家才有辦法去組務申訴,
還好意思說組務很閒很拖延?
嘻嘻!
※ 引述《ubcs (覺★青年超冒險蓋)》之銘言
: ※ 引述《purplemagic (寂寞邊界)》之銘言:
: : 依規,異議文未判,五天後可再提。但未規定,若異議文未得板主回應時該如何處置,
: 實是
: : 給予版主無限拖延的權力,使當事人異議權受損。
: : 使得有異議延宕而一再提出,最後仍未經充分討論、審理,不了了之,
: : 建議應新設板規,使之能限制版主拖延的權力,使得異議能被充分討論、使當事人信服
: ,而
: : 非被版主放空擺爛。
: : 例如,規定若異議文拖延數次「例如三次」而未回應,則應懲罰版主。懲罰累計達數次
: 「例
: : 如三次」則為不適任,應剔除板主職位,並重新選任。
: 想想還是回一篇好了
: 板主不是那麼有空,每天隨時都可以管板
: 說拖延不處理也太粗暴,齁..我說不是不處理,而是還沒有處理到這樣
: 再加上八卦板檢舉板每日新增檢舉非常多篇文章,相當容易就被淹沒過去了
: 在處理不來的情形下,板主自然會優先處理較明確違規無爭議的檢舉案來多處理幾件
: 所以未必會中斷的檢舉案開始判起,故有些檢舉案是會在斷層中遺漏到未判的。
: 話又回到異議文未得板主回應部份
: 可寄[通告]信件給板主群提醒要求判決,若未得回應滿三天可上訴至組務要求判決結案
: 組務會下發提醒板主群應在幾日內完成判決,若不理組務提醒則才會有懲處作為。
: 八卦板檢舉案就是那麼多,有疏漏之部份是必然的,這點還請諒解一下
: 至少板主群都已經在很盡力的處理組務了,也不像某些上層組務明明沒啥案子要處理
: 總是要將案子拖上十天半個月才開始處理傳喚的好上許多了。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1-08-25 21:13:00
尼速隨?
作者: plutox (網路上的芳鄰)   2022-08-25 21:14:00
素我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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