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文] #1YfNNrHs yanni999 版規七 累犯 2nd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2022-11-08 07:06:19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一、文章標題、連結與代碼(大Q資訊):
┌─────────────────────────────────────┐
│ 文章代碼(AID): #1YfNNrHs (Gossiping) [ptt.cc] [問卦] 現代的中共國以龍為?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5010805.A.47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6 Ptt幣 │
└─────────────────────────────────────┘
推 yanni999: 猴子 因為甲甲舔肛門得猴痘 屁精天堂169.150.226.122 06/12 13:14
二、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引戰,貼出板規可加快處理速度】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1~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看板或其使用者,
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之文章,
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於推文違規者水桶七日。
第十六條:〔累犯、多重帳號〕
 ̄ ̄ ̄ ̄ ̄ ̄ ̄ ̄ ̄ ̄ ̄ ̄ ̄
‧ 二次以上違反同一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初次累犯加給水桶一個月;第
二次累犯加給水桶二個月;第三次以上一律加給水桶三個月。
(累犯追溯期為出水桶以後起一年)
三、違規人名稱:
yanni999
欲檢舉的推文內容
如上
累犯記錄*1
> 4 s 2 8/12 Anonymous. □ [推文] 761500 yanni999 挑釁、謾罵
┌─────────────────────────────────────┐
│ 文章代碼(AID): #1X5Dp4ns (GossipPicket) [ptt.cc] [推文] 761500 yanni999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28757188.A.C76.html │
│ 匿名文章 │
└─────────────────────────────────────┘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1-06-14 09:21:00
違規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2-11-08 09:52:00
違規 待判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2022-11-08 10:02:00
已經兩個了啊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2-11-08 10:13:00
判完上篇沒注意到這篇日期 第二次檢舉時長也隔太久..更改判決 第二次檢舉時長過久得不受理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2022-11-08 10:16:00
請問依據哪一條板規?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2-11-08 10:18:00
之前你當板主不是討論過 時長太久第二次檢舉可受理可不受理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2022-11-08 10:19:00
請問依據哪一條板規?我忘記當初討論多久算久了 應該是半年吧找到了 #1VuAnbR4 (GossipPicket)當初建議是一年...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2-11-08 10:22:00
‧ 板主得不受理超過七日違規之檢舉文章。你那半年太長,最後我們講差不多2個月左右還可接受第2次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2022-11-08 10:25:00
這應該要明文說明吧 誰知道兩個月是不是可以請板主群明文公告一下兩個月太短了吧 板規七文章成案罰則是六個月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2-11-08 10:36:00
之後明文再重新討論看看時效吧 2個月我都覺得太長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2022-11-08 12:12:00
本來有M 現在沒有 請問現在是怎麼樣呢?不受理 是! 吧! 是未達標準 過期超過七天也是! 不是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