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了解.............
(建議修改條款)
本板板規
‧ 以下情形為濫用檢舉板,經查為濫用者退文處置。
五日內無新違規事由或新事證重複檢舉同ㄧ文章,檢舉間隔十分鐘以上即算違規。
(詳細內容)
1.板主無法隨時查核文章的情況下,大部份都是靠板上檢舉達人檢舉違規文章
檢舉達人難免不注意下造成五日內無新違規事由或新事證重複檢舉同ㄧ文章,
檢舉間隔十分鐘以上。
2.板主有辦法每篇都看嗎?? OP新聞、YAHOO、MSN、LINE新聞有抓過幾篇?
3.五日內無新違規事由或新事證重複檢舉同ㄧ文章,檢舉間隔十分鐘以上即算違規。
就是一篇退文, 重覆檢舉、十分鐘以上,有那麼嚴重需要退文嗎???
4.就算檢舉達人重覆檢舉、十分鐘以上,檢舉達人發現到了又無法刪文
5.武狀元蘇乞兒說過一句名言:
如果你真的英明神武,使得國泰民安,鬼才願意當乞丐
如果板主英明神武,每篇都看、認真審查,鬼才願意去檢舉呢???????
(建議)
五日內無新違規事由或新事證重複檢舉同ㄧ文章,檢舉間隔十分鐘以上即算違規。
改為水桶7、14、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