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申請濫用爆掛之認定

作者: unknown (ya)   2023-04-11 23:16:17
1.申請項目
本人不服ubcs板主的水桶判決,現依據八卦檢舉板板規,向板主群申請濫用爆掛之爭議認定

申訴依據:八卦檢舉板板規
第十條 爭議案件申訴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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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有以下爭議案件,可於八卦檢舉板申請板主共同裁定,原判決板主不得參與判決
如經板主共同裁定變更判決者,申請後一周內,由板主群裁定以決議為最後處理方案。
本條請實名申請。
‧相關爭議判決如:
1.政治問卦之認定
2.濫用爆卦之認定
3.八卦板板規九之違規事實(9-1、9-2-1)
‧未滿1個月之違規不得申請共同裁定,但仍可循組務規定上訴。
‧八卦板板規七之違規檢舉後一律列為爭議案件,交由板主共同裁決,
半數板主同意判決為最終判決。
原文代碼:
#1a7xywdR (Gossiping)
第一次被檢舉時,我有在下方作出解釋,此後前任板主判定未達,檢舉被駁回。
第一次被檢舉的文章代碼:
#1a9epcsQ (GossipPicket)
第二次被檢舉時,ubcs板主判定我濫用爆掛+偷渡中港澳新聞+超貼直接水桶231天。
第二次被檢舉的文章代碼:
#1aBcFuuV (GossipPicket)
2.詳細內容
八卦板板規第四條明確規定,如有政治相關八卦請直接爆卦。我認為我發佈的爆掛文屬於政
治相關八卦,且在當時對於大多數人台灣人而言,屬於不為人知的秘辛,因此我認為我在當
時那個時間點po出這樣一篇爆掛文,符合八卦板關於政治爆掛的主旨。
檢舉人在第二篇檢舉文中提及:斷交的新聞早就有了。
我需要強調一點,我po的爆掛文章的主旨內容是中國與洪都拉斯建交,以及洪都拉斯承認一
個中國原則,併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特別是後半部分的內容,當時的台灣當地媒體並
沒有來得及報道,對與當時的台灣人而言屬於不為人知的秘辛,且站在台灣人的立場考慮,
也可能會認為這屬於影響多數人之不公義情事。因此我認為我的爆掛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綜上,我po出的與建交相關的爆掛文章,與檢舉人所提的斷交的新聞,終究不是同一件事。
關於偷渡新聞的指控,我這邊特別申明,我最原始的消息來源是我這邊的微信公眾號,這個
微信公眾號屬於自媒體(這裡的自媒體,相當於台灣這邊的社群媒體),不屬於八卦板板規
中定義的新聞媒體。對於檢舉人認為我抄襲新華社的新聞,我的看法是由於中國與洪都拉斯
建交的事件,在當時算是一個熱點事件,因此當時會有官方的媒體跟進報道此事件,並不奇
怪。只是請板主們注意,我的爆掛文章中的導語部分跟新華社報道的導語部分不完全一致,
至於《建交公報》內容的部分,由於涉及到外交辭令,這個部分的內容基本上各個自媒體和
其他轉載媒體(包括台灣媒體)都是原文摘錄,不對這個部分的內容做過多的刪改。本段內
容我僅僅是想要證明,我的爆掛文章不是抄自新華社,不應當認定我偷渡新聞。這個部分,
前任板主已經在第一次被檢舉時做出了回應。
關於超貼的指控,被檢舉的文章是以爆掛的分類發出,我認為我的爆掛是合理的,因此這篇
文章的篇數應當計入當天的爆掛篇數當中,算上當天正常po的一篇新聞,事發當天我沒有超
貼。
綜上所述,我的爆掛文章不構成濫用爆掛+偷渡新聞+超貼。
3.附註
感謝板主們能夠耐心看完我的申訴,若板主們對於我的申訴內容有不同看法,請予以說明解
釋。
最後,期望板主們能夠站在中立立場,給我一個公正的裁決意見。
作者: CNloler (緣妙不可言)   2023-04-11 23:17:00
手機發文,不知為何依然按匿名發出,特此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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