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BQ2591 (BBQ2591)
2023-07-30 04:24:01檢舉標題中出現"第n次"
原本以為是指user第n次違規
仔細看才發現不是欸
原來是因為一直沒結案
第n次提醒的意思
主因是受限於這兩條
"板主得不受理超過七日違規之檢舉文章、得不受理超過十四日之再次提出檢舉文章。"
"板主若經過五日未處理之檢舉文,可再次提出檢舉。"
意思是:
你要五天後才可以提醒我
如果超過十四日沒提醒我就贏了
(怎麼感覺怪怪的)
像是有第18次的
往前看那都四個月前的事了
也就表示已經四個月沒處理
啊~是不是有點誇張的久啊?
建議要不要設個deadline?
我知道都很忙、都很辛苦
但是賦予權力的同時
也同時背負了責任對吧
作者:
dlam002 (常逛飄版的阿飄)
2023-07-30 14:47:00不想處理而已,常看到上下兩篇政問有回板規7直接跳過的
作者:
gametv (期待著今天)
2023-07-30 15:43:00版規7就回到以前要指名道姓罵才開罰,不知道為何版主不推動
作者:
gametv (期待著今天)
2023-07-30 17:02:00以前那種大家藍綠互噴就好,結果改了版規又不執法或是都判未達那幹嘛不改回去以前的…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23-07-30 17:13:00板主得不受理超過七日違規之檢舉文章、得不受理超過十四日把這條的兩個得去掉就好了,又在那邊給一堆心證空間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3-07-30 18:43:00不受理七日前這點很重要吧不然可能被抓到一年前的文章出來鞭無頭緒的就被暫停發言
作者:
t21 (t21)
2023-07-30 22:11:00一堆都是版規七檢舉案。
作者:
Kay731 (K少)
2023-07-31 09:04:00我想改版規7 ><
作者:
gametv (期待著今天)
2023-07-31 10:48:00支持K少,回歸以前大家開趴替,但不能針對特定人身攻擊
作者:
Kay731 (K少)
2023-07-31 12:46:00現在板規7的 跟政治沒很大關係 但是跟伊斯蘭教那時候反對比較有關